Jan 15th, 2008 Posted in 猫发春, 鸡毛 | 9人掉坑 »
这
个城市终于有了一场像模像样的雪。两年了。我们的盼望那么长。那天晚上我们从莎莎出来,徒步去找地方吃东西。没有明确的目的,没有想法,我们只是在雪地里走着,说说笑笑或者安静。脚踩在地上,终于有嘎吱嘎吱的响声。零碎的雪还在零零碎碎地落着,结实的鼓楼结结实实地蹲着,青砖门洞长街。远处摇曳的灯盏,路边的火堆,望不穿的前路,大音稀声,都唱着苍凉。天黑洞洞的,抬起头,雪粒从黑洞洞中射出,像无数发子弹迎面扑来。天地茫茫,无所不在,即使时间能够像《Matrix》那样变得缓慢滞重,我们也无从闪避。
忽然觉得这样就很好。那一刻我想起乔伊斯的名作《死者》。那么漫长的沉闷叙述,和熠熠生辉的高潮,那段关于雪的著名结尾,这样写到:
“雪落在黑暗的中央平原上的所有地方,雪落在不长树的小山上,雪轻柔地落在艾伦沼泽上,往西再走远一点,雪轻柔地落入香农河奔腾着的黑色波涛中……雪厚厚地飘落在那些歪歪扭扭的十字架和墓碑上,飘落在那小小墓门的尖栅栏上,飘落在荒凉的荆棘上。他的灵魂慢慢迷离,他倾听着雪隐隐地从宇宙洪荒中飘落而来,隐隐地飘落,像最后时刻的来临一样,飘落到所有的生者和死者身上。”
那一刻我终于理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名家推崇这段文字。大无私的雪,对一切生者死物都怀着大爱,不偏袒谁也不避讳谁,降临一切覆盖一切。就这样被轻易打动,无嗔无喜,内心安详。但我又想起自己写过一篇叫《那年冬天雪花来过》的小说,我在结尾写:“她看见漫天的雪花从上空飘落下来,以某种速度经过她,与此对应的,她感到自己正在以某种速度向天空飞去。”
于是黯然。写下那篇小说的时候我们还在一起,我总是在纸上写下乱糟糟的字而你把那些字一个个敲进电脑。那时候我有世界上最值得珍惜的读者和可贵的写作热情,我有那么多想法和脑子里的故事,而现在我两手空空也头脑空空。我只有一片白茫茫的雪。
那么,你那里也在下雪吗?
你看,我还是逃不开过去。过去和过去的过去。我还是逃不开。上一年的年末惊喜是,终于还是和失去联络很久的小白联系上。我们避不开的话题是过去,我们说起最多的仍然是过去。七年了。当我和小白说起往事,当我在输入框里敲下七年这两个字,自己心里就是一惊。就这样就他妈的七年了。就像马不停蹄的组团观光旅游,就像猪八戒的人参果。只一抬头,皱纹密布。小白却说:“这么多年了,我觉得我很多人都变得厉害,只有你看上去还是那样。”
关于这个说法,一种可能是,我停留在了小白的记忆里。另一种可能是,我停留在了自己的时间里。刚读了《追风筝的人》,里面开篇就说: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
“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
我想就是这样的。有些人会在某个时刻停下来,那一刻你就成为了你。而你身边的人和事却还在向前走着,越过你并互相成为过去。
好像是余华说过: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那么七年前我就已经死亡。又好像有一个死人说过:这世上值得与之共死的人,实在不多。这句话让人神伤。我们都这样走出了时间,可是你成为了死人我却成为了鬼。在死亡这个节点上我们貌似有交叉,接下来的路途却是分叉。有时候我们背道而驰如此之远,分叉近乎劈叉。这劈叉的幅度之大,隔离了重生的希望。
新年之初说生道死,大不吉利。我知道不该想太多,我知道有些话只是寒冷夜里的幻相,我知道一脚踏空的揪心,还有摔落的疼。这些我都知道,太知道了。但可怜的自制力还是没能揪住我不走上老路。只是当时已惘然。新的一年里我鼓励小乖戒酒,鼓励2师兄戒食,道貌岸然装丫挺的,其实我自己也不过是树丛中的纸老虎。还会去看你吗?我只能说不知道。如果我只是你的另一个自己,那么我又能找出什么理由要到千里之外去看我的另一个自己?
冬天太冷了,我们都累了。那天在莎莎蹦了没几下,大家就坐下来沉默。音乐变得无趣,鼓点变得粗暴。它点燃不了身体,只像粗野的陌生人在擂你家的大门。这种外力让人抗拒。我们甚至连一瓶伏特加都没喝完,就匆匆逃离。而当21岁的小女孩都开始说“我已经老了”,我又怎么无视头上的白发硬挤出无邪的笑容?
夜太深了,我们都累了。今霄酒醒何处。睁开眼,每个人的脸上都有浓重的倦。各自穿衣、洗漱、打电话,回到各自的轨道,回到鸡毛蒜皮。我裹着棉被眯着眼看窗外白茫茫的大雾,听见地雷说,我觉得我们都太不靠谱了。
我知道她在期待我说点什么,我却什么都没能说出。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说出什么话来都是无力的。我总说就这样吧尘归尘土归土,可真要做到却是另外一件事。“这么多年了,你还是这样。”青蛙在井里奋力地向上跳,跳上去二尺,跌下来一尺,再跳一尺,跌下二尺。以为在向上,却总有下坠的力量把它拉回原点。
过去太重了,而我们太轻了。火柴说我是“自我世界非常完整的人”,太抬举我了。其实我早已残破不堪。为了跟另一个拼凑,我一次又一次把自己打破,却总也凑不成。那么破罐子破摔吧。你看我说了这么多的XX说,我的脑子里全是碎片全是残念。我总是能记住别人说过的话,那些不该去下死力记住的话。却总是记不住毛主答下小雨了,种子说我要发芽,我要发芽。”记得初来时,我在小巷中穿行,寻找这稚嫩的朗读声,不一会晕头转向,随即问席的教导。他老人家说什么来着……哦对,他说:“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算了吧。”
这么好的雪我实在不该怨念重重,这么好的雪也压不住我怨念重重。大雪盖住了一切也盖住了未来,那天我坐在棉被里望着窗外望了那么久,隔着白茫茫我什么都看不清。你的话,你们的话,太多的话在我的脑子里打滚,我丛生的怨念也止不住翻滚。一次又一次你们对我说“你是个好人”。可是我不想当好人,我他妈的并不想当好人,我只想当个不孤独的人。
我觉得,我想要的其实并不多。睡觉的时候有温热的身体相互慰藉,发烧的时候有温柔的手抚摸额头,散步的时候有温顺的小手握在掌中,回家的时候有温暖的灯光抬头可见。
天呐,我想要的竟然这么多。
Tags: 大雪, 怨念, 未来, 过去
Jun 1st, 2007 Posted in 猫发春 | 4人掉坑 »
我
的愿望
那是对什么都还较真的年纪,初中毕业,15岁,我很清楚地记得,我郑重接过同学的毕业留言册,在〈我的愿望〉里,用恶狗扑屎般的字体写下:
出一卷漫画。写一本武侠小说。
那时候我对未来抱有很多幻想,比如,一不留神儿成了一个漫画家,或者,又一个不留神儿成为一个小说家。
那时候,画一本漫画,这个愿望在我眼里是手到擒来的,因为我已经朝这个愿望迈出了一步。
对人类来说的一小步,对我来说是一大步。
就在初中毕业前,我仗着自己的一点素描底子,一点儿从鸟山明、北条司那偷来的漫画技巧,以班里的男生女生为原型,以类似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的故事为情节,画了满满两本。
纸是我按照漫画书的标准大小,自己裁出来的。书是按照标准页数自己装订的,格子也是拿着尺子一个个画出来的。
编剧、画家、出版社,三位一体,这两本漫画是我的亲骨肉。
这两本照虎画猫的处男作,当时也算轰动,在班里流传了一圈,又传到了隔壁班。有一天,有人在上课的时候偷偷看,被老师逮了个现行。
然后这两本漫画被交到了老朱的手里。老朱班主任老朱那样暴怒的神情,我第一次见到。当时我觉得诧异,不就是画点儿漫画,至于么?
后来我才想明白,老朱对我寄予了太多的期望。
那时候我是老朱的宠儿,也是许多老师的宠儿。他们眼光热切,注视着我往金光大道走去,容不得我向歧路倾斜。
所谓的金光大道的终点,是清华,或者北大。
在我家乡那个小地方,清华北大是了不起的象征。一两年有一个考上的,就会被所有人知道。
说光宗耀祖,也不算太夸张。
我已经记不起是什么时候开始,被推上了这条路。是在又一次考满分后?还是又一次被老师夸赞“这孩子是清华北大的料儿”之后?
我唯一记得的,就是当我意识到自己走上了一条已经被安排妥当的道路,意识到自己那些鸡零狗碎的小小爱好都在被否决之后,我开始了漫长的、下意识的叛逆。
画漫画或许也算是一种。但结果却大出意料。
我记得老朱震怒之后,又仔细的翻看了一下我那两本惹来杀身之祸的漫画,带着一种奇怪的表情,挥挥手让我滚蛋。
然后他当天下午就离开了学校。
我以为他是去找我老妈告状,第二天才知道,在去找我老妈之前,他先见了另一个人。
那个人是我们那里大有名气、全国小有名气的画家,也是我初中跟着学了一暑假素描的美术老师,江湖人称“管子画家”傅剑锋。
据说傅老师看了我那两本创意全无的劣作,觉得我在画画方面似乎还有点戏,承诺如果我愿意走这条路,他可以给个推荐。
然后老朱去见了老妈,带着傅老师的建议,但是被老妈果断的否决了。
尽管如此,我至今依然感激老朱的心意。在那个画画还算不入流的年代,给我一个机会,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
画画
画画是我喜欢做的事情。
我没能保存中学时的课本,这是个遗憾。那些课本无论什么时候看,都是相当有特色。
在那些各个科目的课本里,在每一个空白的角落,都有我乱七八糟的画。而且每页都缺角。
那时候我有个怪癖,就是吃书角。这个隐秘的怪癖跟随了我很久,直到上大学才消失。
上课的时候,一边撕下书页的两个角,在嘴里嚼着,一边在边边角角字里行间画些小人、兵器之类的乱七八糟,是我的一大乐趣。
唯一不会被我吃掉的,就是课本的开始和最后,那两张空白页。
在走火入魔的年纪,白纸是我最喜欢的东西,那么完整的一张白纸,我舍不得吃。
至今我对那些大白纸,都有一种顶礼膜拜的敬爱。
我看到一张洁白齐整的纸,就像色鬼见到裸女,恶鬼见到热乎乎的肉包子,就算不能干点啥,上去摸两把也是好的。
也算是恶习难改。高考的时候,我早早的答完了卷子,检查了几遍,剩下半个多小时无事可做,看着多出来的那张洁白无瑕的草稿纸,口水直流。
于是我忍不住伸出了魔爪……
半个小时后,我捏着那张被画满的草稿纸,鬼鬼祟祟的往考场外走。或许是因为心虚,被监考老师叫住了。
监考老师勒令我上缴那张纸给他检查,我无奈的递给她。他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像是看到了刚出生的婴儿小鸡鸡长在头上。
我尴尬的傻笑。无地自容。因为面前这个人我太熟悉了。
这个监考老师,就是我初中时的班主任,老朱。
我看得出老朱眼里的失望,所以我格外尴尬。
虽然这时候,我早已不是什么清华种子选手。上高中以后,我在叛逆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抽烟、喝酒、打架,好评度跟写过的检查的厚度背道而驰。
到了高三,大多老师提起我的时候,更多的是摇头。
基本上已经没人再把我跟清华两字扯到一起。因为我的成绩排名,跟清华之流早已有缘无份。
其实,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我的排名不高,是我故意造成的。
因为高中考试的座次安排比较可笑。是按考试科目的全年级排名来定的。比如考英语,第一考场,是上次英语考试的前50名,第二考场,是60到100名。
而我那些一起抽烟喝酒打架的铁哥们,成绩都不咋地。为了能给他们传答案,每次考试,我都要放弃一两门,以便下次能和他们坐到一个考场。
这是一个秘密。只有我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大概是看了太多武侠小说,我对义气两个字,看得比什么都重。所以我想出了曲线救国的这么一招。
这招造成的意外效果是,在高考的时候,我给所有人一个意外。
当高考结束,我依照估分报了清华的志愿,医院的急诊室突然爆满。
就在我估完分的那一天,很多人的下巴都掉了。因为这个估分让我本来几十位的排名,一下子跃进了三甲。
这个效果我很满意。虽然估分估高了,最终没能上清华的线,但已经给老爸老妈挣足了面子。
也给老朱挣足了面子。
在学校跟老爸老妈交完志愿表,迎面碰上老朱,他搂着我的肩膀,高兴地说:我就知道这小子有后劲儿。考试的时候还有闲功夫画画,考试跟玩似的。
老爸老妈脸色一变,顿时我脸上烧穿了两双洞。
还好那时候,全家人都沉浸在喜气洋洋中,没人来责备我。
只有我自己清楚,我在考场上不忘画画,不是因为太有把握了,而是因为那白纸太诱惑了。
——极品美女投怀送抱,有哪个色鬼能坐怀不乱?
归来吧,我的主题
我似乎扯得太远了,其实我本来想表达的只是一句话。
——曾经,我是那么的喜欢画画。
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我不由自主地,从记忆深处,一个连着一个地扯出那些当年之勇,心里有很多得意,但更多的是苦涩。
我曾经以为,画画会是伴随我一辈子的事情。
我有多久没有在白纸上信手涂鸦了?
我有多久没有对洁白的纸产生冲动了?
世事难料——我忍不住说出这俗词儿。
曾经那么触手可及的一个幻想,越行越远。
终不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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