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博来的第一桶金

Nov 17th, 2007  Posted in 鱼刺, 鸟事, 鸡毛 | 4人掉坑 »

不得不说,这活动的主办方越来越勇敢了。一开始还遮遮掩掩,后来索性撤掉了遮羞布,脸不红心不跳地开始裸奔,还把遮羞布做成一面旗,高举着跑过目瞪口呆的blogger们,旗上落落大大方方地写着:“俺们是来淘金di。”

商业和有趣是天生的死敌。但有时候出于共同的需要,也会在谈判桌的两边坐下来,喝着茶装作一团和气。就像国共也会合作,就像切格瓦拉也会成为商品。世界上已经很少有绝对的有趣或者绝对的商业,这一点好莱坞大片已经生动地教育过我们。所以我们也早已学会,不要奢求。
我始终相信feedsky在举办活动之初,在种种想法中间有一些有趣的成分。让更多的人知道rss、知道feed,让更有效更个性化的信息采集方法被大家熟悉、然后接受,这都是纯粹美好的愿望。就像大家都还在刀耕火种着,一些聪明人站出来说,试试手扶拖拉机和割麦机吧,那更有意思,也更高效。这其实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因为用惯了镰刀的人们要体验摸索、重新学习,并且几个聪明人的声音毕竟有限,不可能吼一嗓子就让全村儿都听见。

所以要有一些办法,来传播声音、来鼓励更多的人开拖拉机。让这些办法从脑子里的主意变成实实在在的事情,就得有人跑腿、有人喊话、有人演示、有人造势。这就需要财力物力,需要很多人一起来撑起台面。于是财大气粗的财主们,就叼着烟袋晃晃悠悠地走过来了,斜眼瞅瞅柴油机又摸摸轮胎,点头说:“这个事儿……我看行。”
聪明人当然会感到高兴,然后拉财主们一起来做这件事。这本来挺好。有了财主们的银子支持,事情还算顺当地做起来了。但聪明人没想到的是,做到一半儿财主们就不甘心只是掏腰包了,他们举着烟枪指指戳戳起来:“这儿应该挂上我们老赵家的招牌”、“那儿应该用俺老宋家的田来演示”……商业和有趣终于无可避免地翻了脸,隔着谈判桌互泼茶水,茶杯乱飞。
聪明人只有让步,为了事情能够进行下去,或者为了让自个儿的腰包也充实一点儿。让步无声无息地开始了,最初是小半步,接着一小步,然后一步半,最后干脆向后转,大步飞奔起来。

所以我们看到了商业给有趣一记黑砖,撩翻在地,又骑上去饱以老拳;所以我们看到利益团伙明目张胆地裸奔于闹市,顾盼自得;所以我们看到了这个题目,让从来没有过“博”金体验的blogger们目瞪口呆的题目。
这就好像一群长跑运动员摩拳擦掌地来到赛场上,刚热了身,裁判说,这回我们的规则是吹着哨子跑,接着发令枪就响了。其中一些凑巧身上带了哨子的人,高高兴兴地冲过了起跑线,剩下一些傻了眼儿,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比赛忽然变得滑稽了。
而我很不幸就是那批傻了眼儿的人其中一个。幸好,也算是反应比较快的一个。在翻遍口袋也找不出哨子后,我果断地右手捂着嘴,一边装出叼着什么东西的样子,一边吹着口哨,歪歪扭扭地跑了出去。

所以在严重地跑题之后,我来讲述我“博”来的第一桶金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不远的未来,讲的是一桶存在于将来完成时中的金子。这一桶金是个德国咖啡壶,是feedsky博客挑战赛的“完成挑战奖”奖品,由于我坚持30天硬着头皮屑按规则完成博客而获得。
放肆地说一句:这个“完成挑战奖”我是拿定了,不管以后三个星期里的题目多么不要脸多么滑稽可笑,我都奉陪到底。在这个逐渐变味儿的游戏中,我发现了另一种崭新的乐趣,那就是在规则的两边游走,大打擦边球。用自我、扭曲、变又很快暗下去。天变得真快,我俯下身子往盆子里盛水,阳台防盗栏杆外已经飘起了雨。盆子在阳台的右角,雨水先落在窗前态的创意和手段,始终跑题又扣题,不老实又不犯规。我觉得这个新发现的游戏还挺好玩,并准备继续玩下去。

“完成挑战奖”是理性分析和之后确立的目标,我敢这么说。更大的奖我就不高攀了,我还算有自知之明。这个比赛的大奖最终是落在两种人头上的:第一,票多的人;第二,评委青睐的人。我不打算做第一种人也做不了,原因等会儿说。成为第二种人也极其渺茫,因为我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会使评委们把我的这个小小的独立的blog从茫茫博海中捞出来。
但是我不沮丧。一点儿也不。

抱着虚心的态度抱着学习的目的,我诚惶诚恐地拜读了过人气榜排名比较靠前的一些blog。结果是大失所望。不客气地说,除了个别两三个实至名归,其余那些……嘿嘿,请容我偷笑两声。
调查之后抢到发言权。我不能妄言我的blog平均文字质量是不是所有比赛选手中最好的那一个,但我相信,应该是最好的那一批其中一个。作为一个靠文字糊口的人,这是基本的也是必须的自信。当然货好未必就卖得出,首先要有这一点认识,然后我就会把自己的心态放平和。尽兴地把游戏玩好,把自己玩high,这是最重要的。就像万人马拉松,大家高高兴兴地一块儿往前跑,图的就是个乐和,谁要是心里惦记着终点线的几个毛毛钱,那就未免太傻了。

关于拉票,我想这样说:在空虚无味的生活中,我每天都有超过12小时的毛时间挂在网上。我有12个QQ群,其中三四个群人数近百,两个人数近二百。绝大多数群里我都有那么一点儿号召力,七年的网龄给了我不算太多也不算太少网络上的朋友。我在饭否上的ID冷笑话有三百多关注者,也就是说,我发一条消息会有三百多人都看到,而这些厚爱者关注我,是因为觉得我这个人还算有趣。

我吹了这半天牛皮不是为了装B,只是为了证明一件事:如果我想给自己拉票,并不是太难。但我绝对不会这么做,绝对不会发一个投票的网址然后呼喊:快来给我投票啊帮帮忙。当然我跟票没有仇,我非常希望有人关于我的blog,关注我的文字,也非常希望有人给我投票。但这个投票必须是建立在对我的文字认同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出于情面。所以我只会请大家关注我的blog里的文章,同时清晰无误地告诉大家去什么投票支持我。我写得非常分明:喜欢请给我投票。我绝对愿意打扮得花枝招展站在街头挥舞手绢拉客,但我不会强买强卖。

与自负无关。这是我的坚持也是我自己的游戏规则。我总觉得自己不是完全的好人、但是个还算过得去的家伙,因为我始终握着自己心中那杆秤,打死也不会撒手;因为每当我的脚后跟触到自己给自己设下的底线,我就内心凛然,绝不会再往后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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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强大很强大,真的很强大

Aug 11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鸟事 | 2人掉坑 »

知道豆瓣,几乎是从它一崭露头角就知道。在web2.0还是新鲜话题的那个年头,作为IT界边缘人,我以一个间谍的身份去豆瓣注册,体验,分析架构,然后鬼鬼祟祟地跑开了。
那年头家里还有女人。女人占据了唯一电脑的上网优先权。因此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不怎么混迹网络。上班时间埋头抄袭各大经典网页的CSS样式,我很少以游客的心态娱乐。
所以,当我以单身贱族的身份重出江湖,豆瓣把我转迷糊了。完善的小组、友邻,还有9点,豆瓣越来越丰富。不可否认杨勃干得不错,虽然增长线趋于平缓,但粘性更强了。
我喜欢豆瓣的小组。相比猫扑圈子的鱼龙混杂,豆瓣小组成员的知识结构相对整齐一些。所以也相对清静一些。我喜欢这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而且这里面还不乏趣味。

我花了一整晚的时间,把前200页的小组翻了一遍。发现了很多有趣的小组。有些是名字有趣,有些是内容有趣。当然,最有趣的还是发起者的想法。网络中强人层出不穷,所以我忍不住把发现分享一下。
以下是我觉得有意思的一些小组。当然这跟个人口味相关。虽然有些小组已经不活跃了,但至少一个有趣的想法已经在这个乏味的世界停留过。

【大姨妈】、【大脸帮】、【平胸族】、等等
……还用说吗?同病相怜俱乐部,敢于面对缺陷的人是勇敢的。
只加入不说话
没人说话,真的没有人说话。这个组进去空空如也。小组说明是:“这种事无论看上去还是实际上都很无聊”。这个组居然还有两千多成员。面对这样的小组,除了崩溃你还能干什么?
更有趣的是,这个组延伸出一大批副产品。有为忍不住想说话的人开设的【只加入不说话副组】,有演变而来的【进来只准说一句话】。
最好玩的是反其道而行的【只说话不加入】。每个人都进组、说话、然后退组。果然是话题多多组员全无。

【烂书通缉令】
搜集各种内容、装祯、翻译上惨不忍睹、人神共愤的图书……

【我们不用形容词】
想法是好的,但是……进去就看到很多形容词……所以我还是走开了。

【上课不听课】
“发呆玩手指画画睡觉……就是不听课。”真是可爱的孩子。还有类似的组:【就是不想做作业】

【你想不想早上有很多人叫你起床】
留下手机号,就会有好心人叫你起床,我没有尝试,但这种感觉很温暖。

【没有刘海活不下去】、【从小就是担心狂】
偏执一族……虽然我没有同感……但我觉得很可爱。

【郇山隐修会】
见这名儿吓我一跳,还以为势力庞大到了延伸到中国的网络的地步。进去一看,才知道都是摸象的瞎子……

【我们喜欢老男人】
作为一个老男人,这对我真是无限诱惑的名字……遥相呼应的是【老男人俱乐部】,真是绝配……

【我总是忍不住想要疯狂地加小组】
疯了,已经疯了……

【就是不靠谱儿】
类似的组还有一大把,但这个组的名片写得比较逗:“就是不靠谱!靠不靠?不靠!!!”——还真是坚定……

是不是挺有趣?应该还有很多更有趣的,但我实在是没勇气将2千多页一一翻遍了。本着娱乐精神,我也仿照着建了一个组:
【就是爱吃回锅肉】
组名片是:“N个人走进饭馆,高喊着:来n盘回锅肉,只要回锅肉。”
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这个小组有点人了,大家相约一起去吃回锅肉,一桌子回锅肉,只有回锅肉,那是不是会很壮观?

我也加入了好些组——【没头脑和不高兴】、【屎学研究会】、【喜欢裸睡】、【懒骨头】、【中国经典荤笑话收集所】、【光脚帮】……
加完之后我回头一看,狂汗暴汗瀑布汗,我那不体面的品味和习性全暴露出来了,一个人所加的小组简直就是一个人的活标签啊……

 

残忍的上帝给我们干枯的生活

Apr 25th, 2007  Posted in 鱼刺 | 3人掉坑 »

记:仁慈的上帝给了我们有趣。

今天遭到博客老作家阿本的批评。
批评我的blog内里空虚,看不出来要表达什么。批评我写的东西没以前的好。
看着屏幕上的字,我咧嘴笑了。
我承认她说得有道理,也承认我在卖弄小幽默。
但我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我嚼着吧,这么写blog挺有意思。
像我这样一个青春逝去、残花败柳的老头子,除了卖弄点儿幽默,还有什么可卖弄的呢?

卖弄深邃的思想?卖弄灵魂的自我拷问?
扯鸡ba蛋,那哪是人干的事儿。
作为一个七情六欲的老爷们,我没法儿拿腔捏调的、字正腔圆的谈人生、谈哲学。首先我不擅长,其次我觉着别扭。
作文要有清晰的主题、要有中心思想。中学老师的教导,对我这个糟老头子,已经基本没有什么威慑力。
现在我就喜欢信马由缰,走哪儿算哪儿,喜欢雪地上撒野,怎么舒服怎么来。
这是我的博客,我的家,难道我在自己家里也要穿西服打领带,坐在床边脊背挺直?
就像美食有很多种:正襟危坐、刀来叉往的法房,厨房真没劲随手拿了个东西是个西红柿,右手提了玻璃水壶便向阳台走去,哗啦哗啦地摇晃着玻璃水壶。附近的花鸟市场国大餐是一种美食,小板凳一坐、啤酒烤肉也是一种美食。
对生活敏锐地发现,然后表达,是一种blog法;对生活挖掘乐趣,然后自娱娱人,也是一种blog法。
我始终信奉王小波的观念:这个世界最值得追求的,不是真理,而是有趣。
我不保证我的每一篇blog都能有趣,也不保证我的每一个冷笑话都能成功的幽人一默,但我能保证,始终不带束缚,追求有趣。
脑疯觉得写blog很傻,大概是因为觉得blog终究是一种无意义的事情。但我可以自豪的说,不管世界上别的blog是不是无意义,至少有一个人,他觉得写blog,可以对抗无趣的工作和无聊的生活,对抗千篇一律和僵硬麻木,用大槌惊醒昏昏沉沉,用解构获取自由感。这个人,觉得写blog很有意义,相当有意义。
我的发言完毕,请大家热烈的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