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最搞笑的事
Nov 12th, 2007 Posted in 驴打滚, 鸟事, 鸡毛 | 8人掉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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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儿我愿意把“事”理解为复数形式。对于一个还没停止心灵上的发育、还没对生活彻底无动于衷的人,最XX的事永远是正在进行时。就像二十年前我以为最快乐的事情就是逃避作业,十年前我以为最要紧的事儿是找一个女人,五年前我以为最应该做的事儿是背上琴去远方,一年我以为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这辈子认识了我前妻。这个“最”应该是相对的,取决于时间、地点、心境等变量。所以我要强扭下一颗瓜,一边硬说甜一边说三件最搞笑的事儿。
从近的说起。
最近的搞笑事件,是作为一个快要奔腾Ⅲ的老爷们儿、一个逃离体制教育快10年的前少先队员,在时隔多年后,再次一笔一画地认真写下,题目——记一件最XXX的事,并郑重其事地开始写命题作文。然后挠着头皮开始苦想:这200字该怎么凑呢?
所谓人穷志短,谁让我对feedsky剥壳大赛的奖品两眼放光呢?谁让我参加了这剥壳大赛并且要每天完成一篇命题作文呢?一切烦恼皆由自找。我就是一典型的没事儿找抽型,并且抽着还要哀怨:我咋就这么没出息呢?
再往远的说。
我打工的NB软件公司的boss,是个凡事都能正襟危坐上升到思想灵魂高度的学者型企业家,言行举止颇具国家领它们贯通的则是曲折的街巷,用铅笔在城市地图上标出,它们就构成一个字母,准确地说,应该是个倒置的W,首尾两点之间导范儿,最爱说的一句话是我们要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最近一次公司会议上,boss在谈及对客户承诺必信守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时,援引了一句同样老生常谈、但出自boss之口就令在座集体喷血的话。他说——注意,毫无删改,一字不差——他说: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往更远的说。
去年的圣诞节,出于一个都市人所必有的空虚寂寞孤独和冷,我没出息地跑到网吧去打发时间。圣诞这个洋节,已经入侵到无需殖民自成顺民的地步,以致连一家小小的网吧都被大大的红色占领了。网管和服务生都带着圣诞面具跑来跑去,我想了想,这也挺好,也算是不掏钱就出了趟国啊。
我和同去的哥们儿找了个双人沙发,然后投入忘我的游戏。中途接了个电话,通话结束后,顺手就把手机扔在电脑桌中间了。我是这么想当然的:手机夹在我和我哥们中间,谁要碰一下也得惊动了我们其中一个吧,所以这手机应当是安全的。
聪明的看官肯定注意到了,上文中出现了“想当然”、“应当”这样的字眼儿,这一般预示着事实的发展与预想的背道而驰。聪明的你猜得没错,起身结账的时候,手机消失了。
第一反应当然是见鬼了。我抬头望了望天花板,上面没有高科技设备的痕迹,也没有高科技作业的条件,于是我排除了有碟中谍自上而下窃取了手机的可能。然后我想到古龙小说《陆小凤》中的一句话:
“泡沫没人城中寻找合适的商家推介特色的漆器、角梳、纸伞、绢扇、琉璃花瓶。厂里的集体宿舍人满为患,后来的人无处容身,像我,大海,杯酒倾入酒蹲,就等于已隐形了……有些人也一样,只要—到了人海里,就好像一粒米混入了—石米中。他也等于隐形了……”
我脑中CPU以奔腾8核的速度运转起来。什么样的人才能在我面前隐形取走我的手机?答案呼之欲出,那,就,是,在网吧里就像米袋里的米粒一样普通的人。
服务生。
这个无可辩驳的答案让我对自己的高智慧感到狂喜。而我的狂喜没有持续多久,就被眼前走马一样经过的、个个都戴着面具的面孔冲散得七零八落。
但是!故事并没有从这里结束,而是刚刚开始!作为一个正义的斗士,我又怎会轻易向恶势力屈服呢?!在丢了手机后的某天,我特意带着另一部手机去了同一间网吧。我的脸上写满了杀气,我!要!抓!贼!
大概是杀气太重的缘故,抓贼行动一无所获。特意放在桌上的明晃晃的手机,在几个小时后还是明晃晃地存在着。我只好沮丧地收起手机,结帐,下楼,推车,骑上电动摩托回家。
等等!这里有一点纰漏!让我们把镜头倒回去——结帐……下楼……推车……骑上——呀?我的电动摩托呢?
那是冬天,冰冷的街头。凛冽的寒风撕扯着我踉跄的脚步。我站在街心,对虚空中的恶势力声嘶力竭:
“我家里还有一台电脑,我床头还有一张80块的存折,你们把我所有的家当都拿去吧,啥都别给我留,都拿去!都拿去!”
老天爷沉默而冷静的垂头看我,像是在认真考虑我的话。寒风冷笑,像是在质问我:真的再没有别的值钱的家当了么?
答案是否。
不久以后,我的电脑安好,存折也无恙。我的老婆跟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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