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山,上山,唰

Nov 16th, 2007  Posted in 猫发春, 鱼刺 | 3人掉坑 »

我这个年代出生的人,童年的游戏大概都沾满了土气。尤其是男孩。当我回望童年,回望曾经的伙伴和喧嚣,眼前就一片乱石、泥泞、尘土飞扬。
脏手脏脚和黑得擦不出来的小脸是必然的。一个男孩的成长难免经历摸爬滚打和鼻青脸肿。太干净你都不好意思在别人面前出现。要是你约好了跟别人一起去玩,而又不幸被妈妈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你只有在赴约之前,自个儿在树林子里打一会儿滚,或者抓两把泥把自己的衣服扯破。男人就要有个男人样,不沧桑一点是说不过去的。
我童年的环境比较特殊。因为生长在新疆,生长在多民族混居的地方,我的童年游戏有着百花齐放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关于那些稀奇古怪的游戏,在这里我可以开出一个长长的名单,但这没什么意义。那些名字对于你们将是一长串陌生的字眼,解释清楚每一样都足以单独成为一篇blog。所以我只能甜甜地笑着,低头用手指转着衣角,娇羞无限地唱:
“不要问我太阳有多高,我会告诉你我有多真。不要问我游戏有几个,我会告诉你很多……很多……”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我要说的是一种富有哲学启迪意味的游戏,俗称是“滑爬犁子”。
你可以忽略这个“子”,这是我的家乡对多数名词都添加的习惯性尾音。重点在于滑,以及爬犁。这个“滑”是滑雪的滑,爬犁则是一种北方特有的东西。你可以理解为雪橇,可能外形有差异,但功能功能和结构是共通的。
滑爬犁子是属于冬天的游戏。滑的前提是有雪,很厚的雪。在家乡,具备这样要求的雪大概在11月左右就空降了。然后我们就摩拳擦掌的互相问:什么时候去滑爬犁子?
一个爬犁子可以坐下至少两个小孩,所以有时候两个人带一个爬犁子就够了。必要的准备——厚实的棉靴、手套、帽子——之后,两个小p孩就拉着爬犁子进山。顺便说一下,我的家乡叫独山子。这是个再清楚不过的名字。因山而名,所以山离得不很远。以两个小学生的小短腿儿来丈量,大概也就是一两个小时。
有时候我感到奇怪,为什么小时候腿短力弱,随便走上几个小时的路都跟玩儿似的,现在脚大毛长了,却走不动也懒得走,超过两站路以上就忍不住要打个车代步。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在退化。这是城市人的悲哀,也是现代化的悲哀。歇身养膘大概是人的动物性本能,有捷径有快速的交通工具,谁也不会不图个轻快而宁愿受苦。因此上百年来,无数废寝忘食的科学家和发明家,朝向一个伟大的目标共同努力:让人们越来越安逸、越来越享受、越来越来娇气、越来越猪。

小时候我们没有猪起来的条件,因此我们只能做勤勤恳恳的老黄牛,拉着爬犁徒步前进。一路上猜拳决定谁拉谁走十步或者二十步,这样简单幼稚的赌博可以让行程延长至两三个小时。一路笑着闹着哭丧着就到了山脚下,选择一处坡度适当的山坡,游戏就正式开始了。
简单的说:这个游戏就是两个人拖着爬犁,爬到山腰,然后坐着爬犁滑下来;然后再上山,然后再滑下来,如此往复,直到最后都虚脱了,肚子开始叫了,不由自主地打喷嚏了,老娘在遥远处在家里骂“死孩子怎么还不回来”了。

你想到了什么?吴刚还是西西弗?是的,就是这样,一遍一遍,周而复始,不同的是吴刚和西西弗在受惩罚,而我们则是心甘情愿。相同的,则是徒劳的结果和重复的荒谬。
我更愿意把滑爬犁子命名为西西弗游戏。加缪称西西弗是英雄,荒谬的英雄,因为他认为西西弗是幸福的,是自觉的、充满激情的,有巨大无声的欢乐。在童年,我同样有着巨大无声的欢乐。
上山,上山,然后俯冲而下,痛迎风的拳击,疯狂加速。你看不见冰雪的下面是什么。也许是坦途,让你飞流直下;也许是深沟,陷进去就得往外爬半天;也许是一块大石头,让你人仰犁翻。各种可能性在雪层下密密麻麻地盘布着,等候命运的色盅摇出属于你的结果。有时候让你痴迷的反而是这种不确定性和意外的迸发。有时候你甚至期待犁翻的那一刻,那一刻孩子们飞起又坠落,惊叫又欢呼,厚厚的雪足以不让你伤得太重,足以让你还有力气摸着肿起来的额头相对哈哈大笑。

体验过这种刺激,你就会对游乐园的那些玩意儿永远不屑一顾。过山车算什么?疯狂老鼠算什么?你知道那些都有着固定的轨道和一成不变的路线。而你曾经玩过的是命运的无常。在一次又一次的上山上山唰中,蕴含着丰富的变化和可能性。
而长大后,我们没有了爬犁子,没有山和冰雪,却同样玩着西西弗游戏。更大的游戏场所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更多的变数在人生转角处伺伏。在这个游戏中,我们可以哀叹抱怨,对不断的重复感到无效无望,同样的我们也可以像西西弗一样,永远对生活充满激情,在下落后、转身前的那一次呼吸间,在重复的间隙中,超越荒谬,超越命运。

附——加缪:《西西弗的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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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美食

Nov 14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猫发春 | 4人掉坑 »

复读高三的时候,在一所寄宿学校。大食堂每天定时开饭,定时关门。有一回,上午最后一堂课,老师讲high了,黄河之水连绵不绝,拖堂半个来小时。
同学们在下面用肚子合唱,雷鸣此起彼伏,终于把老师惊动了。他望了望窗外,没看到飞机飘过,又按了按讲台,似乎也没有地还是支撑不住这重量。风从东面吹来,雨水砸在窗口上的铁罩,紧凑又零乱地打击。我收下衣物,挂在卧室客厅的衣橱里,每震。老半天才反应过来,于是羞愧地说:都饿了吧。
同学们不说话,齐刷刷拿妩媚的眼神瞟过去。言外之意是:你猜?老师顿时感觉到一股凛冽的杀气,不由打了个冷战。
恰好老师是个新疆人,有着本地特色的豪爽与大气,当下手一挥,说:今天我请客,咱到校外馆子去吃个够。同学们立时一阵欢呼,鲜花手绢胸罩内裤抛飞一片。
接着黑压压的一大群人涌入校门口的小饭馆。板凳儿很快被先进去的人抢光,后进去的没板凳坐,就站着,更后面的连站都没地方,就骑在其他人肩上。几分钟内小小的饭馆被人肉充斥,无论在平面上还是空间上都严丝合缝。一只苍蝇在门口挤了半天没挤进去,悲愤在一头撞在门框上自尽。
饭馆老板盘腿儿坐在房梁上,乐得下巴掉到脚背。老师的声音从桌子底下隐隐传出:
“来40份拌面。”

传说中,拌面这东西源于少数民族。作为新疆的一种土特产,最地道的拌面都出自伊斯兰教徒开的饭馆。烤肉抓饭拌面,清真馆子总少不了这老三样撑门面。而拌面之所以成为人气指数最高的台柱儿,是因为拌面可以无限加面,且加面不要钱。
这种绝对管饱而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美食,做法充满了简约美。面是手工拉面,单独出锅入盘。拌的是过油肉炒菜,菜种类不一,依时令而定。早年的普遍做法是门口支一小桌儿,当季的一二三四五六种菜都切好了摆在桌上,随便你挑。挑定了抓一把,拿现成的过油肉一炒,一份拌面就出来了。
端上来的是一碟菜,一盘面。普遍的吃法是半碟菜拌一盘面,然后要一盘加面,拌剩下的菜。吃得省的人可以要二次三次四五次加面,碟里的菜也随之三等四等五六等分。曾经少数民族同胞们都比较实在,还没有被狡猾的汉族人带坏,油水总是给得很足。肉多汤浓。有时候半碟汤浇上去,就足够唏哩呼噜把一盘面消灭了。

非常简约。实际上,新疆的美味都很简约。大盘鸡算是最复杂的了,但工序也不过三道:放料,放鸡肉,放辣子土豆。同样是那所寄宿学校,因为聘请的大多是湖北的老师,所以经常可以听到老师对新疆美食这样的点评:“新疆的菜做得太糙了。”
一个“糙”字,尽得风流。在新疆吃东西,吃的不是花样和精巧,而是吃一种豪爽奔放的感觉。就像大沙漠和雪山,就像茫茫戈壁和飞沙走石,那些粗糙的景色绝对敌不过苏州园林的妙趣雅致、敌不过西湖的浓妆淡抹,但永远没人会说这景色不夺人心魄。新疆的美食之所以吃起来大快人心,多半就是因为占了这么一个“糙”字。

我长年来总是想不通一件事情:维族和哈萨做的东西,汉族人怎么也做不出那种味道来。我研究过这个,我没研究明白。
我的家乡邻着天山北麓,夏天热的时候,经常亲朋好友一帮人开着车去山里避暑。山里面游牧民族的蒙古包就像漫山的羊头一样随处可见。车随便停到一个蒙古包前,选一只羊,称了重,一帮子人就爬山去了。爬完下来,羊肉已经入盘,一半儿清炖一半儿大烤,体力极大消耗的恶狼们,三下五除二就把一只羊消灭了。
有一回我特意没去爬山,就蹲旁边看哈萨炖肉。大锅,烧开水,羊肉往里一扔。油花出来以后,泼掉浮油,再加满水,扔两把盐。然后人家就钻蒙古包玩儿去了。撂下我一个人蹲在锅旁傻看着。我还以为这才前戏呢,就一直等着高潮,结果人就一直没回来,时间差不多了,才过来把火一灭,就捞肉装盘了。
就完了?我揉巴揉巴眼睛,中间没睡着啊。这就算完事儿了?我抓了一块肉就啃,很鲜,很香,很没脾气。
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不一样。我家里也没少做过清炖羊肉、抓饭、大盘鸡和拌面。但就是做不出清真的那个味儿。老爸的抓饭算是比较接近了,老妈对大盘鸡久攻不下,则干脆放弃模仿、自立门派。好吃是好吃,但感觉不一样了。

我妈在拌面上也没少下心思。拉面的手艺那是祖传,虽比不上面馆师傅把面团悠来荡去的气壮山河,但自有一番细腻精巧的擒拿功夫。每次做拌面,每个人都先报了自己想要的尺寸分量,然后我妈就在那儿不紧不慢地拉啊拉啊,你要直径3mm的就决不会给你3.5mm的,你要1m长的就决不给你0.9m的。精确无比。
然后我妈会炒好几样菜,荤的素的,各取所需。这比馆子要先进丰富多了。但我总是吃得不多,全无在馆子里的虎狼之态。我老舅倒是比我凶猛,每一回在我家都吃得满嘴流油。有一回我狂妄地对他的猴急发表了不屑,表示家里的拌面并没外面的好吃。我那一向和蔼的老舅忽然翻了脸,声色俱厉地对我说:
“记住,你妈做的拌面绝对是天底下最好吃的拌面。”
我不以为然。直到多年以后,我在遥远的没有家乡和拌面的地方,想起我妈的擒拿手,想起我妈看着我吃的眼神,才知道老舅的话是多么有道理,而我曾经多么的年少无知。

最后,让我们回到开头,回到那壮烈的40盘拌面。我想交待干净的是:那一天,同学们个个猛虎下山、血盆大口,女同学突破了尺度,男同学超越了界限,一番肉搏战惨烈又悲壮,在娇喘吁吁和狂呼过瘾声中,饭馆的储备急速告罄。我和另一个饭桶界名流,为争夺第一饭桶的荣誉,各自加了五次面,抢了三份剩菜,绷断了一条皮带。老板为成全我们的巅峰对决,最后不得不含泪去隔壁借了二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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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到哪儿了

Oct 17th, 2007  Posted in 猫发春, 鸟事, 鸡毛 | 6人掉坑 »

其实不太喜欢夜店。我是一个太容易被鼓击煽动起来的人,加上酒精的刺激,每一次都会被挑拨,然后被引燃,然后被掏空。过快过剧烈地耗尽能量,这不符合我散淡的懒洋洋的习性。
但是鼓声响起来了,身体里的节奏被挑逗了,你还能怎么办呢?难道站在那里傻看么?难道压抑身体扭动的欲望强作镇定么?整体的大环境是那样飞扬跋扈,你又怎么坐在那里波澜不惊?
所以每一次去夜店,我总感觉自己像一个手里被塞了一把 AK47 的书生,忽然就被扔到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满眼是尸体和屠戮,满耳是喊杀声,满口满鼻都是血腥味,也就只能红着眼睛向前冲,撂不到别人,就把自己撂倒。

最近喝了太多的酒,熬了太多的夜。通宵达旦的狂欢之后是回家倒头大睡,睡醒之后无一例外是口干舌燥和四肢乏力。
尤其是上个周末,先是在lo家,白酒、红酒、白兰地和威士忌,然后在莎莎汗流浃背,然后在好乐迪声嘶力竭。有史以来在 KTV 最疯狂的一次,所有的人都脱了鞋在沙发上狂蹦乱跳,我和地雷坚持战斗到散场,嗓子爆掉。第二天我摸着自己的喉咙,通过触觉才能确定自己的声带还存在。
还有衣服,内衣和衬衣都湿透了。我是个很能出汗的人。好像就是从我开始胖起来以后,我的汗水以同比例开始递增。隐秘的汗水和隐秘的激情,被紧裹的衣服包藏,在某一时刻迸发。这样的联系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闷搔,才子说,闷是表象,骚是本质。敲开坚硬的表象需要密鼓重锤,所以身体就被打动了,所以汗水就流落了。

说到出汗我的心就跑远了。好吧,我承认我又想起了你。我还是不能够忘记,最初在一起,你在我耳边的呢喃,你说喜欢我的汗水流淌在你的身体上,你说喜欢我为你流汗,为你力竭。
我还是不能忘记,后来渐渐的你不喜欢了,后来你对汗水如此厌恶,以至于它成了不愿亲热的理由。一个人爱着一个人的时候可以接受他的一切,包括汗水;一个人不再爱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厌恶他的一切,包括泪水。我时常在想,是对汗水的反感在先,还是不爱了在先?但是转念又想,分辨请这些又有什么意义呢?

你否认过关于那些汗水的话,你不记得曾经说过。万能的选择性失忆在这里起到了作用。我有什么理由捧着记忆去乞求什么?记忆是最不可靠的东西,它跟着人的需要走。被意愿左右。就像我现在提起这些回忆,不就是为了隔着胸膛抚摸心头的那块烂肉,让它的疼痛能稍微缓解一点儿么?
而我的失败就在于,总是不能忘记那些被别人选择性遗忘的事情。这让我处于被动挨打的境地。毛主答下小雨了,种子说我要发芽,我要发芽。”记得初来时,我在小巷中穿行,寻找这稚嫩的朗读声,不一会晕头转向,随即问席说得好:落后就要挨打。选择性遗忘这事儿,真的是半点马虎不得,一定要抓紧进行,稍慢半拍,就要挨打。

而那些回忆,只在特定的情景下才能生效。时过境迁,徒留笑柄。
就像国庆日在某夜店, DJ 忽然中断打碟,一连串短促密集的革着四棵棕榈树。内侧两棵棕榈树一样偏高,外两头两棵可能刚种植不久,显得略矮。它们的棕叶聚生于顶,发散得近乎松弛。命歌曲串烧之后,音响里传出伟人在天房子里还用着原始的马桶,属于简易的痰盂,我经过的时候常看见老人将秽物倒进河水,还在河边冲洗,用刷子擦,坚硬的塑不过,他们去南京工作了,楼上则是她一个人照看两个孙女的地方。本分工作外,我有个习惯——收集容器,这非职业习惯,门城楼上宣布一个国家成立的历史性的声音。然后国歌奏响,然后DJ 和工作人员们带头唱起国歌。但是人们面面相觑,应者寥寥。
这哪儿跟哪儿啊。
DJ的用心良苦并不能唤起人们的热情,就像不合时宜的回忆并不能挽回什么。所以,一年了,从你最初离开西安,到现在,一年了。有些回忆,应当断绝。就让呓语归于呓语,发春归于发春,尘归尘,土归土,回忆归回忆,你归你,我归我。
从此各归其位。各安其命。

 

7年

Oct 16th, 2007  Posted in 猫发春, 鸡毛 | 5人掉坑 »

7
年之后重回太白。同样寒冷的秋天。不同的人。
7年前夜宿七女峰下,7年后夜宿下板寺。通往下板寺那条漫长长长的石阶,依然那么漫长长长。
7年前我满头大汗背着一个女孩奋力爬行的石阶,7年后轻易就将已经发福的我撂倒。
喘着粗气趴在最后一级石阶上,我一眼望见那块刻着太白山三个字的石头。7年前我坐在石头前面照过一张相,燕子说,那是所有照片中最能体现我狂妄散漫粗野匪气的一张。
7年后我坐在同样的石头前又照了一张。表情局促,尽力模仿同样的姿势,却没有了头上扎着的迷彩头巾,和膝上横着的英吉沙腰刀。
7年前,我一头长发,特立独行,有爱着的女子,有初结识的朋友,有很多的想法和看不清的未来,两手空空却自信满满。
7年后,当年同行的11人,走的走,散的散,出国的出国,消失的消失。回望长安,只剩下1个淼子张。
站在太白山上,我仍旧两手空空。

7年之间,太白山依然在这里,那些山峰和天空,都没有改变。
7年之间,我的头发越来越短,络腮胡越来越硬,肥肉越来越多。
7年之间,叶子红了又落,落了又红。
7年之间,我和我爱过的那些女子,有着不同的缘起,得到相同的结局。
站在太白山上,我仍旧两手空空。

在通向七女峰的盘山路上,弯曲蔓延的两旁,林子安静,红叶美丽。红桦林那令人窒息的美,以一种静谧的方式不动声色地存在。
你无法言说这震撼从何而来,但你的心被点亮了,红彤彤的。
那一刻你想牵着一个人的手,慢慢地,静静地,一起走过这片静谧,深呼吸。
微斯人。

一日未完人生路,一日错信路漫长。

 

欲望像野草,疯狂地生长

Aug 1st, 2007  Posted in 猫发春, 鸡毛 | 1人掉坑 »

子张打领带的样子实在不顺眼。我们坐在楼下大厅里一边抽着假红塔一边假模假样的谈房产生意。资金、运作、账本、避税……诸如此类的词语从我嘴里流淌出来的时候,我出窍了,飘到体外看着假模假样的这两个人,觉得他们不该是这个样子。
他们该是什么样子?
在8平米农民房里让电吉他小心翼翼闷声轰鸣的两个不受欢迎的房客。在昏暗的小歌厅里敲锣打鼓的两个长发飘飘的颓废青年。在火车的汗臭和脚气中挤成一团的两个旅客。在脏乱的烤肉摊子旁拿啤酒当水一样喝的两个酒鬼。在黑漆漆的北京的大马路上从北二环走到南二环的两个可疑分子。在地下通道和天桥之间来回流窜的两只过街老鼠。在公园的长凳上互道晚安分头睡去的两个流浪汉。在布达拉宫拿着2块钱门票脸色黝黑冒充藏民的两个汉人。在马路边用音乐的名义乞讨的卖唱者。在漓江岸边一不小心相互丢失又再次寻回的两个迷路人……
哪一对形象都比眼前的我们更加真实。站在陌生城市的高处,鸟人张凝目眺望,风尘仆仆却激情澎湃,说:站在这么高的地方,真有一种特殊的感觉……一种……一种……高感……
那么,兄弟,现在你还有曾经的高感吗?

兄弟,那时候我们穷困潦倒却自信满满,轻率地相信有大把的妞儿等着我们搂入怀抱,相信有大把的机会让我们出人头地。兄弟,当我们两手空空怀抱空空地发现妞儿们爱的是财力而不是才华,当我们亡羊补牢地开始考虑如何塞满腰包,我们是不是都不再那么自信了?
兄弟,你可知道这么多年你一直是我的麦田守望者。你庞大的身躯以抱着吉他的姿势堵在那里,让我感到踏实,让我不会失足落进低俗、落进市侩、落进生意经和西装领带。在我手上的老茧早已消失的时候,你愈发沉稳的闷拨和越来越快的点指,让我始终感到后方还有个大本营,有个进可攻退可守的地方。而现在,你也终于无可回避地从高处走下满地打滚。兄弟,当你剪去长发打起领带,你卖了电琴拿起计算器,你可知道我背后一片虚空?
我们忙忙碌碌的试图寻找生活的真理,我们忙忙碌碌就是生活的真理本身。兄弟,当我们再次相互迷失,我们还能再次找到你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