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尽则返,我想起来了,王徽之干的

Aug 16th, 2007  Posted in 鸡毛 | 1人掉坑 »

速之客张淼,依然热衷于做不速之客。傍晚突然杀至,告诉我就快到楼下。我在孤独的店儿里扯了把椅子,坐在门口,坐在很爽的晚风中,打开笔记本,窃取了一个无线信号,一面饭否一面想:这死胖子为什么半个小时还没走完300米的路程?
淼子张终于猥猥琐琐地到来,一面憨笑一面解释走到半路又回公司办了个事儿。“我想吃串串,我怀念你家楼下的串串。”他高兴地说。
于是我冷眼瞅着他,说:“有一个好消息是关于你的——就在半个小时前,城,之前楼下住着她的儿子儿媳,不过,他们去南京工作了,楼上则是她一个人照看两个孙女的地方。本分工作外,我有个习惯管比你先一步关顾了串串。摆着一溜儿小吃摊子的那条路,现在比你的屁股还干净。”
于是淼子张高高兴兴地吃了一碗不管饱的米线。并强行让我陪酒。
娘的,让老子三她家就有待租的房子,却又警觉的问我租这处干什么。还能干什么,我是当地民间工艺品厂的业务员,我的职业是积极地在城陪可以,但是玩完要给钱的啊……为什么老子还要赔本贡献花生米和豆腐干?

我们喝了少许。然后上楼回家。然后我们听了一会儿歌,又下楼去了酒吧,又喝了少许。
南门外,蛋壳。张某选择的理由是这儿有一支不错的乐队。
酒吧很小。我们战斗在第一线,孤零零的一桌像尖刀排一样扎眼。乐队离我们很近,很近……我吐口吐沫准能飞到主唱的脸上……好在咱也是这一行出身呐,音响再震难道我会怕么?头皮发麻难道我会说出来么?
乐队是标准配置。贝司主音鼓不换,4主唱轮番上阵。歌很简单,编排也很简单,我留意了主音的脚,以及脚下的效果器,金属合唱和蛙音,这只脚来回点拨着。效果器一般,鞋却是只好鞋。
最后一个主唱,张某说疑似以前在绿洲挂着的腐尸的主唱。关于那支玩说金的乐队,我只记得一个全身挂狗链的灵巧的胖子,记得他满场蹦跶的活泼劲儿,至于主唱……完全没有印象了——说金需要主唱么?
中间起身撒尿数次,最后一次张某指点我出门左转,说有一处隐蔽的树丛可以省去三毛钱,左转即见。我左转,左转……在一丛很小很小的小树丛前我沉思良久——它真的很隐蔽吗?真的可以一丛障目而忽略它后面车水马龙的环城路吗?
在我犹犹豫豫地掏出家伙的时候,闪亮的车头灯象天光一般沐浴了我的全身,那一刻我只想高举双手,大声喊:我什么都没干,什么都没干。
我过于敏感了,黑暗中的车并不是来逮我的现行的,灯光在我身上晃了晃,就扭头走了。我失魂落魄地回到酒吧,沮丧地问张淼:“你确定真的很隐蔽么?”
“很隐蔽,”张淼严肃地说,“就在出门右拐那里,你没找到么?”
——什么?……等等……让我们做个截屏——“出门右拐”?
一首接一首的流行歌。第4个主唱上来的时候,我差不多快绝望了。然后我听到了许巍。于是我高兴了。
但我高兴没持续多久,就被作为收场的小虎队冲得七零八落。关于乐队就是这些。张淼反复强调一定会有的摇滚,依然像他归还吉他的承诺一样迷幻。
还有酒。喝完少许之后,我们又喝了少许。我坚定地拒绝了淼子张把一打儿酒都干掉再走的提议。我老了,已经无法承受那么多的酒精,而且是在没吃晚饭的情况下。于是淼子张说:“老纪,我感觉我的酒量要超越你了。”
他的话很矜持,矜持中也有一些羞答答的得意。我则直接了当地鼓舞他:“不用客气,你已经超越我了。”
淼子张继续谦虚,我则深切地知道我确实喝不过他了。长年的胡吃乱喝已经深深损伤了我的身体。我再也无法回到百战群雄的年代,无法回到一顿饭八碗米的年代。更重要的是,喝酒这种技能,是需要保持锻炼的,而我现在一年里喝过的场数都屈指可数。我已在经常陪客户喝酒的张淼之下,这一点无需掩饰。

关于这个想摇滚却没能摇滚起来的夜晚,关于这个想烂醉却不敢烂醉的夜晚,我也没什么更多的可说。鸟人张,关于你提出的问题,我也只能浅薄地但坚定地说:我不会有更好的主意。我唯一的主意就是反复向你提起的那一句。
一个人的路是他自己选择的,只是他自己,千万别把责任推到社会头上。所有的选择你都要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