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刀

三 27th, 2008  Posted in 熊掌 | 猛击中大奖! »

喏, 那个家伙装着个猪头居然说自己是猪八戒!”
“哇!大哥,你化这个妆就说自己是孙悟空喽?”
“给点儿专业精神好不好?你看,那些毛通通都开叉了,头上象戴了两块年糕似的,出来混饭吃得花点本钱嘛!”

就是这样,我被这个孙悟空的造型吓到了。我是说《月光宝盒》。之前我的高中同学说:那片子很搞笑。那是1996年。选择不是很多的年代,“很搞笑”三个字足以打动一个傻不啦叽少年的心。然后我去租碟,然后我就被吓到了。孙悟空怎么可以长得这么丑。西游记的故事怎么可以改得这么乱七八糟。台词怎么可以这么莫名其妙。我不理解。尽管我一直在傻笑,但我觉得这片子让人不快,下意识的抵触。就像自家的毛巾被不相干的外人摸脏了,我表面上装作大方,心底很不爽。直到朱茵出来,我被雷到了。

一个女人的风情和一个女孩的清纯可爱,居然可以结合得这么完美。因为这个惊艳我硬着头皮看了下部《仙履奇缘》。估计是第一部的洗滴追逐着雨滴,落在我阳台盆栽的榕树叶上,叶子颤动,枝丫摇晃,但还是支撑不住这重量。风从东面吹来,雨水砸在窗口上脑,让我渐渐适应了这莫名其妙的风格,我开始看得津津有味。坐在沙发里的姿势越来越放松,忽然觉得这样的天马行空,也未尝不可。这当然不是我看的第一部周星驰的片子,但绝对是让我对周星星这个人、对这个人的风格立碑铭记的电影。几年后我知道了这种风格叫“无厘头”。而同一时刻,最纯粹的无厘头电影正走向没落。

你看我又提到了往事,又在缅怀过去。这是现在看香港电影,或者说看曾经的香港电影人跨不过的一道坎儿。我们都有太多的回忆落在里面。从一个满脸严肃的时代潜移到一个嬉皮笑脸的时代,鱼龙混杂的“香港片儿”教给我们低俗的趣味。原来搞笑可以仅仅是为了搞笑。从小就被训练总结意义、总结中心思想的我们,学会放轻松,学会松弛面部。高雅和意义都滚蛋吧,现在我们需要一点儿简单纯粹的乐趣。我们都被这个神经兮兮的家伙逗乐了。当我们走出录像厅和碟店,一个人被我们记住,一个词汇被写入我们的词典。

然后网络出现,信息流窜。全民大话热潮在大江南北汹涌。新世纪的周星星同学被大伙儿兴高采烈地热爱。那时候我们刚学会网上聊天,刚学会在聊天室和OICQ上泡MM,刚学会用这样的句式作为开头:“曾经有一份XXX摆在我面前……”每个人都好像抱着一本周氏名言集锦,在没完没了的扯淡中幻想某个ID后面真实的脸。新世纪的周星星同学被大伙儿兴高采烈地捧上神坛。星爷,星爷,大伙儿开始这么称呼。一个扔掉端庄开始集体狂欢的时代,由这样一个总是没个正形儿的人扯开大幕热热闹闹地上演。

这样一个总没正形儿的人他成了王,喜剧之王。但我拒绝叫他星爷。就像我始终坚持《喜剧之王》是周星星作品的巅峰,我始终坚持把他称为星仔而不是星爷。星爷是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的,而星仔活在我们身边。那些由星仔一一化身的小人物里面,有我们无尽的欢笑,也有我们的疼痛泪水。《破坏之王》里他在讥笑中抬不起头,让打小自卑敏感、感情受挫的我们不停地揉眼睛;《国产凌凌漆》里他穿过子弹去摘一朵花,让我们大笑后又凝重;《喜剧之王》里他大喊一声“我养你啊”,让我们终于再也抑制不住眼圈一红。在变化应接不暇什么都无法把握的新时代,这些低级趣味和小感动,让我们得以忘却生活中的烦心劳累,得到短暂的慰藉。更重要的是,让我们学会笑着面对生活,相信最卑微的咸鱼也会有翻身的一天。

那时候我们也许还没有意识到,就是这样的低级趣味会带来那么深远的影响。多年后我们再看那些韩国的喜剧电影,不由嗤之以鼻——这样的插科打诨,这样的包袱笑料,早很多年前我们的无厘头电影就已经玩腻了。虽然随着香港电影的没落,我们越来越难看到纯粹的无厘头,越来越难看到有新意的喜剧,但无厘头的种子已经四处播下。多年后我们反观自身,发现随着无厘头成长起来的一代,举手投足开口说话都带着周星星的影子。

我们就是这样自己跟自己玩得不亦乐乎。毫无意义,但是有趣。我们得在乏味的生活中给自己找点儿乐子,哪怕浅薄,哪怕低俗,但日子就这样在傻笑坏笑中被打发了。

所以像我这样生在改革后长在彩旗下的人,就这样被不可救药地毒害。就这样我成为一个形而下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虚无感的人,一个脱离了高级趣味的人。像我们热爱的周星星同学一样总是没个正形儿,总是在该严肃的时候严肃不起来,又在不该笑的时候肆无忌惮地大笑。就这样再也无法一本正经道貌岸然,面对假大空装作无动于衷。周星星授予了我们,三把虚无之刀,一把用来斩断形而上的思考,一把用来将那些假模假样的东西解构得支离破碎,一把用来痛痛快快地朝那些装逼遭雷劈的人捅上一刀。

周星星给了我们刀,但是我们都没有回报。我忘了是什么时候和在哪里看到这种说法:我们都欠周星驰三刀。很形象的说法,事实也是如此。录像厅和盗版碟时代,我们都是抢劫周星星的帮凶。在碟机前,在电脑前,我们赤裸裸地抢劫了一个人应得的利益。一个我们喜欢得着迷的人,一个给予我们数不清的欢乐的人。现实中对忘恩负义这个成语最好的注解。许多年后我们才意识到对这个人的伤害,伤害已经无法弥补。我们只能希望这三刀有机会可以还。于是我们第一次花钱买票走进电影院,坐下来看《少林足球》。然后我们又举着棒棒糖被《功夫》砍了第二刀。今天当我们终于挨了第三刀,《长江七号》,它结结实实地割痛了我。

太痛了。在最纯正的无厘头电影伴随着背后的香港电影一同没落的年代,我们多么渴望周星星能让我们的欢愉得以延续,多么渴望他像曾经那样,驾着七色的云彩到来,把我们从乏味无趣之中带走、从卑微无望之中拯救。我们渴望在黑暗中笑得没心没肺,把刚喝下的水一口喷在前排的脑袋上;渴望把漫长平庸的一生中的两个小时,抽出来点燃发光。我们已经不奢求改变人生虚无这个残酷真器、角梳、纸伞、绢扇、琉璃花瓶。厂里的集体宿舍人满为患,后来的人无处容身,像我,就需要租间房子。这栋楼老太太有相了,我们只是想要两个小时的跳离和超脱,只要两个小时。多么小的要求。

当散场的灯光亮起,我的脑海中响起一首歌,国际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没有人能够永远地拯救我们,即使是王。我知道终会有这么一天的。我猜到了这结局,可我却没有猜到它会来得这么快。以前他跑都跑得那么帅,现在他让我意识到,经过这么多年,我回来要找的不是他,而是那种草根的真实感觉。而他,已经不在我身边。我终于无可奈何地承认:他已经不再是星仔,他早已成了星爷,成了王。我都懒得说出到底是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但感觉就是这么实实在在的,不一样了,真的不一样了。

有失落感,有背离感,但不害怕。因为我钻进自己的胸腔,许多人的胸腔,我看着这个那个椰子,我看见了他曾经在我们心里留下的种子,无厘头的种子。即使成为王的他已经对这三个字不屑一顾,但他曾经留下的东西却在看不见的地方悄然生长。就像我们每一天说着的话,聊过的天,就像我们在网络上的举手投足,发帖和回帖,就像我们面对生活困顿的嘲笑和自嘲,我们已经这么无厘头了,即使没有他,即使以后他的电影再不值得我们带着期望去膜拜,我们已经有了自己的解构生活之刀、后现代之道。

第三刀,失望又满足。按着伤口我终于可以说:欠你的三刀,我还清了。

 

交响乐中的不和谐噪音

三 27th, 2008  Posted in 熊掌 | 猛击中大奖! »

约在2000年我追过几期《自由音乐》。早夭的有声音乐杂志。好像只出了三期就被河蟹了。印象中不河蟹的程度其实有限,火力集中在对僵硬体制的不满、对自由意志的呼唤。很少有对Dang的正面抨击,即使有也隐晦曲折。但就是这样的杂志在我们这个国家存活不过三期。那是我长那么大第一次感觉到了不自由。当然,你明白,不是老爸不让出去玩硬把你关在家里的那种不自由,也不是老婆站在旁边不能跟美女搭讪的不自由,而是一种喉咙被扼住了发不出声的不自由。

在此之前,我对《自由音乐》上那些含沙射影的文章只是有一种隐隐约约的怀疑。我其实是个政治上相对不敏感的人,所以在我喜欢的摇滚乐里,我常常觉得“自由”、“战斗”这样的字眼有些大惊小怪——战斗?战什么斗?跟谁战斗?为谁战斗?我觉得这些词特别莫名奇妙。那时候我还是个天真烂漫的大学生,像所有的大学生一样,混过功课→顺利毕业→持证上岗→朝九晚五→娶妻生子→养家糊口→儿孙满堂→下棺入土……这差不多就是一眼可以望到尽头的前途。那时候我觉得人也就是这样活着吧,虽然充满无聊但你也没有别的选择;我觉得自己还是挺自由的也无需战什么斗,除了常常扑面袭来的虚无感,我的眼前没有敌人。

当然现在的我也仍然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俗人。朝九晚五蝇营狗苟。我从没有走上街头去控诉什么,也从没反击过那些扼住我喉咙的人。虽然做过一些出格的事比如退学比如流浪比如露宿街头比如在马路边卖唱,一度离经却没能叛道。最终还是被生存的压力和生活的欲望重重包围,被不苟言笑横眉冷对的现实的押解着走上职场。我没能成为战士,也很少能找到战场。战斗这样的字眼对我来说依然是一种虚玄的东西。但我是越来越迫切地感觉到不自由了。

哪里不自由,我不想具体说。在封用铅笔在城市地图上标出,它们就构成一个字母,准确地说,应该是个倒置的W,首尾两点之间距离没那么均匀分配,中间的杀/禁还是支撑不住这重量。风从东面吹来,雨水砸在窗口上的铁罩,紧凑又零乱地打击。我收下衣物,挂在卧室客厅的衣橱里,每令/审查/河蟹这样的词汇紧紧扒满报纸和网站的年头,再不敏感的人也多少能像我一样感同身受。这样一篇不着边际的书评(?),我无意把它变成战斗檄文。我想表达的只是这样一个感受——自由是一种特别可贵的东西,我很向往它。

我觉得大概是这样:一个从没吃过也没见过红烧肉的人,并不会对红烧肉产生多少渴望。红烧肉,鲍鱼翅,自由,人角绷着黑色塑胶线,悬挂昨晚刚洗的衣物,其中一件淡绿细直纹短袖我最喜欢。之前两天它都区别其它的短袖,单件掺着洗衣权,等等。这样的词汇,在没有对比的时候也仅仅是一个名词而已。但是有一天你长大了,你经历了更多,你看到了更多,你开始诧异有些地方的老百姓敢对国家元首玩小蜜这样的事公然说三道四,开始诧异电影和书籍不会在抛投露面之前被阉割,你就心理不平衡了。你看到别人干什么,我是当地民间工艺品厂的业务员,我的职业是积极地在城中寻找合适的商家推介特色的漆器、角梳、纸伞、绢扇、琉大快朵颐,享受一种你没吃过也没见过的东西,你忽然发现原来红烧肉是这么香。但你吃不到。

吃不到的情况下,一种做法就是表示不屑。比如指责它是酸的。在《自由音乐》那些跟音乐有关无关的文章里,我印象中最深的一篇是《猪圈里的自由》。我记得那里面谈论了自由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并指出了一个令人后背发冷的事实:自由并非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个好东西。对于已经被奴化的人,惯于蜷缩在猪圈一隅享受吃饱喝好自由的人,太多的自由反而是洪水猛兽。我想也许就是这样的人会对红烧肉指手画脚,指出它的种种不足:没营养啦,胆固醇过高啦,有害健康啦。挑毛病是容易的,尤其是对一样你得不到的东西。

而另外一种做法大概就是表达向往。比如像我现在这样。当然向往基本属于一种空想,没有实际意义。但我觉得把向往表达出来,大概也可以算成一种行动。像我这样达不到“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境界的庸人,这基本上也就是我的极限了。这得益于社会的进步,更得益于网络对我的交叉掩护。所以我总是对互联网这东西心存感激。所以我坚决反对网络实名化,谁要我实名我就跟他急!

相对来说,我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在网络为我们掩护的时代,我们可以越来越多地听到一些不和谐的声音,有时候也可以偷偷摸摸地发出一些。真正可怕的应该是曾经的那些年代,全国上下一心一意、俯首甘为圈里猪的年代。很幸运那个年代已经远离,虽然阴影犹存。跟那个年代里没见过红烧肉的人相比,虽然我们也还没把红烧肉塞进嘴,但至少我们已经大略知道了红烧肉是个什么模样,闻见了香味儿,留下了口水,知道它好吃,并可以表达向往。

所以我常说自己愤事但不愤世,忌俗但不嫉俗。不管怎么说社会还是在进步的。比如我们现在也可以坐在酒桌上说一些元首逸事,所谓宋国母,所谓“理万机”,虽然未必真实,虽然不能堂而皇之,甚至以此为理由把元首掀翻,但能够谈论就已经是一种福分。至少我们不用担心隔墙有耳,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大名挂在街头的大字报上。我们已经从猪圈的角落里醒来,扒拉着栅栏向往外面更大的世界。

知道是第一步。向往,这是第二步。第三步就是哼哼。8年前一本音乐杂志已经超越我们大声哼哼,用力地表达向往。8年后我们站在它的尸体上,知道得更多也能哼哼得更大声。我们虽不能改变什么却至少达成了普遍的共识:什么东西它是堂而皇之存在却是荒谬可笑的,什么东西假借正义之名却是不合理的。即使在某种场合下我们也得忍着反胃虚情假意,但我们都心知肚明,互望一眼便会心一笑。在酒桌、在茶座、在街头、在网络,我们恣意嘲笑那些荒谬,撕破那些谎言,表达那些向往。我们向往的东西在我们向往的过程中越来越近。由此我相信有一天吃上红烧肉也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的事情。

实际上豆瓣里已经有《自由音乐》的音乐条目,我更想把有声读物《自由音乐》添加为一条书目,因为我觉得这个杂志的喉舌意义远大于它在音乐传播上的价值(但是缺乏Isbn号,只好作罢)。仅仅三期的新音乐推荐,对我们的听觉领域拓展其实有限,而在一个相对不自由的环境下,这样一本杂志在出版物中的脱颖而出,即使说不上是个奇迹,至少也是个霹雳。

就好像国家大剧院交响乐演出中忽然迸出的一声失真吉他,很快被掐灭,却会被长久铭记。也许在很多年后,当人们已经普遍享有红烧肉,会忘记了交响乐会演出的曲目,忘了鼓吹者和指挥家,却仍然对那突如其来的不和谐音津津乐道。也许人们会缅怀这第一个为自由而战死的音乐杂志,缅怀它突兀的出生和突然的死亡,缅怀它的不合时宜和超越时代,从而更深地感悟到那本音乐杂志的口号——“音乐只是手段,自由才是目的。”

 

我坐在这里,开始回忆

三 17th, 2008  Posted in 牛人, 猫发春 | 13人掉坑 »

记:写给亲爱的们。

07年的叉月叉日,我到豆瓣。
从一个朋友,到另一个朋友,然后又一个朋友。
慢慢地有小圈子,慢慢地投入。豆瓣,开始占据我越来越多的时间。

我总说,在网络上玩,什么地方玩是不重要的,玩什么也是不重要的。
重要的是你和什么人在一起玩。

07年的叉月叉日,某傻叉开QQ群。
就像夜幕降临,黑暗中探出许多绿幽幽的眼睛,从各个角落,聚集的游魂野鬼。
一个朋友,然后又一个朋友,从豆瓣的各个小组,。

如果说在此之前,有一条隐伏的线在各个小组间穿行,把我们这些游魂串起来。
那么QQ群就是个
这是一个临界点。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我真切地感到,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07年的叉叉月叉叉日。鸡丝一号,瓷一号,莎莎一号。
她建立了一巴掌拍死小组。后来,这差不多成了我的根据地,一个大本营。从张罗到拉人,莎莎跑前跑后。我坐在旁边,翘着二郎腿。
有人进来了,有人出去了,进进出出,也始终没有高潮。

就像我不会经营很多事情,我也不会经营一个小组。不会拉人,不会宣传,不会造势和旺人气。
而且那也不是很重要。不是吗?我喜欢东游西荡,并不钟爱坐地分赃。我不要当地头蛇,我要神龙见屁股不见首。
这个组就慢慢地冷了。
这是另一个临界点。好像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许多热情都慢慢地冷了。

08年叉叉叉叉叉,我和莎莎终于在西安真人PK,亲人相见,分外眼红。
我们一起吃葫芦头,传说中猪大肠和肛接着淅淅沥沥的水滴。“滴答滴答下小雨了,种子说我要发芽,我要发芽。”记得初来时,我在小巷中穿行,寻找这稚嫩的朗门的连接部。
我们唱歌,我们跳舞。 ヘ(^_^ヘ)(ノ^_^)ノ

我们喝酒,玩游戏,玩一种叫做“我从来没有XX过”的游戏。
规则很简单,大家轮着说,我从来没有什么什么过。
要是别人不幸什么什么过,那么他就得喝酒。

这是一个邪台的右角,雨水先落在窗前铁栏杆再顺着花草的叶脉滴到盆子的土壤里。吮吸起左手的西红柿,汁液少得离谱,还以为是瘪了恶的游戏,它的目的就在于害别人喝酒。
莎莎望着我不怀好意地笑的时候,我就头皮发麻。
“别害我,”我说,“要不你会遭到惨烈的报复。”

但是莎莎终于还是下了毒手,而我也展开一系列反击。
后果是我们两败俱伤。
没办法,互相都太熟了,太熟了……

后来又吃了一次传说中的变琉璃花瓶。厂里的集体宿舍人满为患,后来的人无处容身,像我,就需要租间房子。这栋楼老太太有两层房,之前楼下住着她态烤翅。后来莎莎滚蛋。
连个招呼都没打,她到了另一块陆地。
此去经年,何日君再来?我总觉得,我们还没有好好地在一起玩一玩,就这么散了。
我总觉得还没够。

而现在,网上已经很少见到莎莎。
还有你们。nono,老福,小B,小E,nana……还有。
很难遇到你们,可我已经习惯了。每天打开网页,打开豆瓣。
在这里留下了更多的脚印。有更多的朋友,更多的关注。
可我已经累了。我们都累了。

我怀念你们,我的亲爱的人儿们,曾经在小组里抱成一团、抱进QQ群,每天说话,乐此不疲。
下流的,无聊的,严肃的,扯淡的。那时候我们说不完的话,像甜蜜的蜜月,群P的蜜月。
不知道是哪一天,说话的人就开始慢慢变少,一个接着一个。
后来大家都不说话。

我怀念你们,我的亲爱的人儿们。尽管大多素未谋面,却那么熟悉。
因为距离,不会扎到彼此身上的刺儿,我们把彼此都掏得挺干净。最生疏又最亲爱的朋友。
可是后来大家都不说话。

我们都累了。曾经在豆瓣上一遍遍刷新的人,因为豆瓣走近又走远的人。
我们都累了,偶尔开口,总是沉默。我们不停的刷新,打开又关闭。首页、小组、友邻,一个挨一个,例行公事。
我们有多久没说话了?

昨天,我到老福的组里。我看到老福说:最近友情小组都很冷清。
是啊,到处都是荒芜,到处都是陈年旧帖堆在门面。
大家似乎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忙。只有我还是这样,每天打开又关闭,关闭又打开。

我想起前几天跟两个哥们喝酒。铁哥们。
一个去年破产今年大富,一个昨天大贵今天一无所有。
我们喝酒。我就笑着说:我在这里原地踏步,看着你们上上下下。

我总是这样,走得比别人慢。看你们经过又离开,并且小伤感,无端端的。
总是太多的回忆。总是恋旧。
现在,我坐在电脑面前。电脑开着,浏览器开着,豆瓣开着。
我坐在这里,看着路口。匆忙的人们。
你们什么时候离去。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我坐在这里,独自喝一坛酒,眯着眼睛回忆。
然后等着跟你们重聚。

 

新年旧忆

三 13th, 2008  Posted in 鸟事, 鸡毛 | 6人掉坑 »

前年后为一只猫折腾。地雷家的阿布,一个老胖子,一坨五花肉,一个养尊处优的老佛爷。唯一的运动是练铁头功,但是这样的时候很少。
在它生命中的大多时光,它都在卧着。如果有人在它面前深情地呼唤一声阿布,它会翻起眼皮来瞧你一眼。你再呼唤一次,它闭上眼睛。你呼唤第三次,它就很不耐烦地爬起来,躲到离你远一点儿的地方,继续卧着。

就是这样一只醉生梦死的懒猫,让无数人在新年里牵肠挂肚。年前的某天,雷老师致电,语气极其谄媚,开口先夸我人好。我带着不祥的预感,粗暴地打断她华丽的阿谀之词——“什么事儿,直说吧。” 雷老师提起了过年回家,提起了阿布,提起合租房客都即将解散、空宅留猫。
于是她家的门钥匙到了我手里。

雷老师把钥匙交给我之前,一定不知道我从小到大,最擅长的就是丢钥匙。我妈曾在我脖子上套过多少把钥匙,这个数学问题能放倒一大片博士。就连我现在的自家门钥匙,也从最初的6把锐减到现在的两把。我觉得我告诉雷老师这些,她估计不大会信。她会以为我不想照顾阿布而找理由推卸。所以我就证明给她看了。

大年29,雷师已经回家,房客也已四散。我准备去地雷家迎接阿布老佛爷,再转移到我家。我一拍口袋,钥匙就消失了。
这不是变魔术,有我一头的汗水为证。得知这个噩耗,雷老师的贴身小蜜乖总立即奔赴我家商量对策。经过来来回回的两地热线,雷师给我们指出了两条路:宝鸡或者铜川——这两个地方有人拿着钥匙的副本。于是乖总决定第二天单刀赴会去取钥匙,拒绝我的陪同。这让我很是愧疚,我觉得我应该为自己的过失做点什么。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苦苦思索,然后我想到了蓉蓉。蓉蓉虽然已经回老家阎良工作,不再跟地雷同住,但也许她会有备用钥匙呢?一通电话证实了我的设想是对的。
阎良啊,虽然也得跑一趟远路,但1小时的车程比起铜川宝鸡要轻松多了。于是我和乖总开开心心地去吃饭喝酒。就这样:我去阎良,取回钥匙,打开大门,接走阿布。多么简单。我心里的石头被可口的红烧肉敲碎了。

饭吃到一半,噩耗又传来。雷师刚得知她房子的防盗门也被锁上了。防盗门钥匙只有雷师或者铜川宝鸡手里有。一时我们都傻了眼。又一番两地热线,商议结果是让雷师用EMS把防盗门钥匙寄回来。主意有了,吃饭的心情却没了。我和乖总草草收场,各回各家睡觉。

第二天上午,我乘车从城南到北郊,转摩的,找到长途车站,上高速,到阎良。见到蓉蓉,用一餐KFC的代价换回钥匙,又转四辆车赶回来。到家五点,疲惫不堪。
这一天是大年三十,我想吃热腾腾的饺子,想热腾腾的过年。我不想在家里一人独坐。于是我去老王高新的家里蹭饭。晚上我吃着饺子看着春晚,眼巴巴盼着赵本山出场。赵大叔还没露头,雷师的电话来了。雷师说邮局快递来不及,就指派了她弟连夜坐火车把钥匙送来。火车10点半到,小弟毛毛出站后给我电话。

10点半,无电话。11点,还没电话。11点半,我坐不住了。一个18岁的孩子,没来过几趟西安,音信全无,后果我们想都不敢想。就在我准备出门先去雷师家看看的时候,电话来了。这孩子,已经到了雷师家门口,电话没电了。于是我匆匆戴上头盔,跨上摩托。

大年三十夜。跨向大年初一的门槛儿。我永远忘不了这个大年夜。在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在烟花爆竹遍地绽放的时候,我在一片电闪雷鸣中,骑着小毛驴心惊胆颤地穿越。我感觉自己就像置身战场,硝烟漫天,耳畔轰炸。要不是因为穿了尿不湿,两层裤子就要废了。

接下来的事倒一帆风顺。顺利碰头,顺利打开门,给饿了一天的阿布喂食喂水,带毛毛去我家休息。乖总也来了,带着两碗胡辣汤。吃饱喝好,略加休息,凌晨四点目送毛毛上车。然后回家倒头大睡。再醒来,已经是大年初一的下午。我约了2师兄,去雷师家转移阿布。

2师兄喜欢猫,阿布就送去了她家。然后我独自回家。这是新年,我对自己说,得开心点儿。于是我就给电脑里装了仙剑4,一头扎进去,不问江湖事。这么睡醒了吃,吃饱了玩,晃晃悠悠几天就过去了。一切很平静,直到初六的晚上,2师兄打电话过来,开口就带着哭腔。她说:“阿布不见了。”

我的老佛爷哎我的老祖宗。你真是要玩死我们啊。当天晚上到第二天白天,2师兄全家出动,爸爸妈妈姐姐妹妹弟弟,把小区掘地三尺。期间和师兄通过几次电话,一听声音就感到沮丧。没找到。还是没找到。我绝望了。我开始盘算怎么跟雷师开口说这件事儿。

我正想着词儿,电话又来了。喜悦之情先行:“阿布找到了!”2师兄高高兴兴地跟我说找到阿布的过程,怎么在地下室听见阿布的声音怎么把它从煤堆里挖出来,怎么给它洗澡怎么给它安慰……我其实没仔细听,脑子里满当当的全是高兴,光顾着傻笑了。

关于猫的折腾,就这么告一段落。我回忆着这些鸟事,忽然觉得无比疲惫。人活着尚且艰难呢,你说干嘛还要费心思去养猫?过年的这些折腾,让我断了蠢蠢欲动的养宠物的念头。鸟事啊鸟事,不在鸟事中暴发,就在鸟事中沉没。这么多年我口袋叮咚、从没有暴发过,却一次次被突发事件击沉。幸福的事情它总是像便秘一样断断续续,不幸的事情却总是不来则已、一来就华丽连击。他们说,我是扫把星——难道这不幸竟是真的?

我呸!

好吧,回忆到此结束。当然,新年并非只有这些鸟事,关于甜蜜的那些部分,被技术性的隐藏了。我可以负责人地说一句:我故意的。
这篇回忆录,本来我打算叫“新年补贴”。恰好此时,在复习一篇小说,《圣诞节忆旧》。一个叫杜鲁门·卡波特的美国作家写的。一个孩子,一个老奶奶,一无所有的两个人,忙碌地充实地度过他们的圣诞节。像老人在夏日午后、荫凉下的絮絮叨叨,像弥留之际闪回的一个黑白的漫长的镜头。那么蹒跚的生活被挖掘出点点欢乐,那么细碎的欢乐被反复咀嚼总不失味儿。这篇小说让我想起最初读余华,读《活着》,生活中的那些磕磕绊绊,和挣扎后的无可救药。善良的人总是充满不幸。我们似乎只为此神伤,为此哭泣,为此沮丧。

但我们也可以选择从容。即使平庸乏味的生活,也能发现闪闪的碎片。裹挟在泥沙俱下中,生命中总有些细碎的快乐,如果不仔细筛过,就难以发现。一闪而过的细碎的快乐,掩盖不住所有的不幸的鸟事,却可以在空虚的时候、纠结的时候、困顿疲乏的时候,稳稳地托着你,让你站得像个人样,让你觉得人类的世界未必一无是处。虽然没有家乡火星的自由不羁,但就像漫漫冬日后的春光才格外珍贵,就像吃过甘草片后啃的苹果才特别美味,这个世界总会给我们一点甜头,散落在途中、拐角、十字和岔路,也许是圣诞节忆旧,也许是新年旧忆,只要愿意暗自咀嚼,就总有甜蜜蜜。

 

我看见了大象

三 7th, 2008  Posted in 熊掌 | 猛击中大奖! »

我这十年】之 1999
(引:http://www.douban.com/doulist/189911/)

我有一个叫文杰的小兄弟。喜欢R&B,喜欢陶喆,喜欢日韩文化。他比我年轻许多,也时尚许多。就像你走在城市街头会遇到的,那些眉眼飞扬的男孩儿,他属于这个时代走在最前面的一批年轻人。我挺喜欢这个孩子。当然,跟背背山无关。喜欢是因为他身上有我一直从未有过的那种特质。阳光,健康,活力,灿烂的无忧无虑的笑容。我喜欢跟他在一起,看着他那么纯的笑容,我就感觉自己也阳光起来了。

多年前我做过一件傻事。跟这个男孩儿有关。简单的说,就是我花费了一下午的时间,极力地想让他知道摇滚乐是多么好的一样东西。整个下午我都像个传道士一般喋喋不休,手舞足蹈,旁征博引,理论联系实际。而最后它之所以成为一件傻事儿而不是美事儿,是因为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无法说服他,甚至无法让他对我喜欢的这个东西产生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兴趣。

好像就是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会试图向别人普及摇滚,以及电影、书,或者别的什么。虽然我总是有很强烈的愿望,想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和自己喜欢的人分享,但这样的努力总是徒劳。一方面是因为我的愿望总是过于急切,填鸭式的灌输往往招致反感,另一方面,就像颜峻在卷首所说:“我不能保证在我眉飞色舞地赞美青草的时候,您恰巧不是羊而是一只狼。”

多年前的又多年前,我恰巧是一只羊。1999,我刚上大学,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有一天路过某个书报亭,本来是要买《体坛周报》之类的东西,翻了翻,就看到那结结实实的《铁血摇滚》,双书册四磁带,厚厚一摞。铁血摇滚,这样硬邦邦的四个字,意象全无,含蓄全无,像摇滚新兵蛋子的生硬告白。如果现在再让颜峻做这样的东西,恐怕不会用这么四个字。但就是在那样一个无所事事又什么都不知道的年纪,这四个字抓住了我。

什么是摇滚?在牺牲两天的饭钱买下它之前,我的印象就是崔健郑钧、就是黑豹零点,就是唐朝超载天堂刺客什么的,或许还有Beyond,以及从香港红勘的摇滚新势力和中国火一二三、红星一二三中扒拉出的零散印记。往远一点我知道甲壳虫,但也仅仅是知道。辣味和后街算摇滚吗?我吃不准。还有从两本《音乐天堂》上听到的Police,还有Nirvana的绝唱。可那首低沉内敛的《The Man Who Sold The World》,又哪里摇滚了?我觉得还不如会跳舞的杰克逊够摇够滚,这不黑不白的老外太他妈摇滚了。

所以有一段时间我特别粉颜峻这家伙。我觉得这家伙真是对我意义非凡——就音乐这一点来说。如果说我曾经是个瞎子,对着一头大象摸来摸去,那么这家伙就是我的眼科医生。有一天他举起刀来,刷刷那么几下,我的眼睛重新睁开了,我就傻了眼了——我操,原来大象是这个样子的。

我看见了大象。可能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我对大象的描述不会有太大的差别,但我心里面,有些东西被挑破,有些东西被洞穿。我没办法用言语的描述,对一个还没睁开眼的人说清楚大象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再多的言语都不行,我只是自己明白了。或者确切一点,我有了自己的大象。我的这头大象可能会和别人的不一样,但就算我再闭上眼睛,它已经在我心里。

这么说是不是太玄了?那天我和淼子喝酒,说起我们大学搞乐队的那些破事儿,说起音乐和写作,我说,我感觉现在写东西又过了一道坎儿。打个比方,就像木匠造一把椅子,第一道坎儿是你得知道一把椅子应该是什么样子,然后你才摸索怎么动手造这把椅子,榫头锯多宽,卯眼开多大,一点点琢磨。直到有一天,你做了很多把椅子,已经很熟练,你才过了又一道坎儿。你不再考虑怎么造一把不会散架的椅子,而只要考虑怎么把它造得漂亮。那天我借着酒劲喷完这些,淼子摇摇头说:太玄了。

我觉得其实不玄。所有的道理到最后都是同一个道理。再把时钟拨回到多年前的多年前,我拆开塑料封套,打开磁带盒,两本小册子、四盘磁带和20首歌,《铁血摇滚》,它让我明白了,一样东西应该是什么样子。这就是第一道坎儿。同样的坎儿在很多地方发生。又比如在那之前一点儿,我读《文友》,读伊沙编辑的《世纪诗典》,那是另一个眼科医生的另一次手术。让我知道诗歌原来不只是《大堰河,我的保姆》和《致橡树》,也可以是《有关大雁塔》和《与石光华在成都谈论李白》,可以是《撒哈拉沙漠上的三张纸牌》和《车过黄河》。

世界忽然变大,撑满脑壳。这是一道坎儿另一道坎儿还有许多坎儿给我的冲击。我提到这些诗歌,并不是说我就喜欢它们每一个。我只是从此知道了,世界上还有另一些可能性,丰富的可能性,在我的阅读之外、在我的聆听之外,它们早已存在。在通过阅读或者聆听或者别的什么方式,与这种种的可能性发生关系前,我是狭隘的,在它们之后,世界向我打开。

就像NIN让我知道密密匝匝的机器噪声,也可以变成排列成层次丰富的声响;就像《Creep》让我知道歌唱可以如泣如诉,可以不动听但却揪心;就像Primus告诉了我低沉的bass也能灵动跳脱,在一个乐队中撼动吉他的首席地位;就像Sonic Youth告诉我不和谐和无秩序也是音符的一种组织方式……原来,摇滚乐并不等于吵闹和大音量,不等于愤怒青年和声嘶力竭。《铁血摇滚》向我提供的,不是百科大全,而是一条线索,一条隐隐指向大爱的线索。正所谓愿者上钩,这条索能够套住的,也只能是那些天生喜欢青草的羊。

所以世界上最不靠谱的单位就是摇滚乐普及办公室。摇普办想要干的事情,基本可以总结为八个大字:逼民为盗,逼良为娼。那天我和淼子喝到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每个人都有热爱上摇滚的机会,不管动机是什么,哪怕泡妞钓凯,哪怕装逼耍酷,这都不重要,最后还是要看它是否与你的内心发生关系。是先有摇滚的心才会摇滚起来,还是先摇滚了才有了摇滚的心,这个鸡和蛋的纷争一样,永远没有结论。但即使没有摇普办,即使最初的动机分崩离析,真正的羊终会向青草扑去,真正的狼总会背道而驰,而披着羊皮的狼也总有一天会食不知味,脱了羊皮回归狼群。

《铁血摇滚》聪明的地方就在这里。从引言到乐评,颜峻并不试图将个人的意志强加给别人,不试图规定摇滚乐的范本。他只是表述最质朴的感官体验,表达自身的感受:
“在平庸的生活中,如果思想太累,那我宁愿去做一个Pantera的歌迷,肌肉发达,性情暴燥,带着过时的男子汉味道开卡车……”
“最好的日子永远是秋天的日子。在大学校园的傍晚,和一个小说中的女孩一起走过小径,把注定要破碎的青春之梦再延续片刻,和落叶、水洼、栅栏的影子,和一段无中生有的疼痛回忆一起,承受最后的爱情……”
这样的文字已经算不得严格意义上的乐评,而是诗人在音乐之上的抒情。恰好是这样的文字轻敲边锣却又恰到好处。你的耳朵也许不会产生共振,但你始终会对这种抒情方式目眩神迷。

大象是什么样子。诗歌是什么样子。摇滚又是什么样子。其实摇滚乐摇摇滚滚到今天,从来不曾也永远不会有标准的范本。摇滚唯一的趋同,就是不断打破陈规陋习,“自由的倾听、理解和创造”。摇滚的样子始终在变化。如果非要把摇滚乐肢解为乐器构成和曲式结构,那么它旧有的肌体实际上早已被唱片工业腐蚀剥夺,纳为己用。小甜甜的编曲里你可以看到重金属的影子,王菲的唱腔清晰显露出Cranberries的阴魂。当这些被剥夺的部分在流水线上一再复制,成为腐臭的僵尸,新的摇滚之花又会在尸体上怒放开来。

从死之中孕育生,我觉得这是摇滚乐的本质。虽然我现在不再留着长发也很少拨弄吉他,不再死磕打口也不再逢演出必到,但我觉得自己越来越摇滚了。我觉得一个人是不是摇滚,不在于你正听着什么,而在于你是否愿意去聆听一些新鲜的东西,愿意打破习惯的温床去探索未知,愿意用开放的心态去吸收接纳,永远“自由的倾听、理解和创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铁血摇滚》不但让我看见了大象,更重要的是让我知道:动物园很大,乐趣很多。老虎狮子,老鹰猴子,点点点点。如果你永远都只闭着眼睛,死守在一个笼子前对大象摸来摸去,那你将错过许多美妙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