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21st, 2007 Posted in 鸟事, 鸡毛 | 6人掉坑 »
这
阵子很忙,很忙。一秒钟几十万上下,我说的是脑细胞。昨天通宵加班,天亮继续上班。不知道我是犯了什么病,到现在居然还神采奕奕,赶紧着,见缝插针博一下。
在n-1次重装系统之后,今天重装了第n次系统。换了个新桌面。浓云的蓝天低低地压着一片雪地,雪地上有风车,有交叉的小径,有炊烟袅袅的小屋。在密密麻麻的主题包中,我上翻下翻,看到了这个之后就当即拍板。
喜欢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它触动的是内心深处不自察的某根心弦,一旦撩拨起来,就像涟漪一样扩散不绝,以至于我忍不住想说:真好看啊真好看,真好看啊真好看,真好看啊真好看……我特别想重复说上这么一千遍,但是手累了。
在这个没有雪的冬天,我怀念新疆大大的雪片和厚厚的积雪。生日那天老妈打电话,喜滋滋地说,终于下雪了,这是今年第一场,下得特别大。我握着电话就没来由地高兴,然后走神。小学的时候在雪地上玩被小维族抢书包,阿里木江和张海涛来帮我揍他们;初中的时候顶着风雪骑自行车去上学,不戴帽子不戴手套尽然不觉得冷;高中的时候在雪地里和张晓乐他们踢球,每迈一步都像在泥潭里跋涉……往事像雪花落了我满满一心,融了,起先冰冰凉,又暖了。
在这个没有雪的冬天,我用电脑桌面上的雪地替代窗外干涸的天空。一个冬天生的孩子对冬天有格外深厚的感情。尽管寒冷,尽管彻骨,尽管许多年来不如意的事情总是在冬天发生,但同样没来由的喜欢,在雪落的时候总能降临。
然而雪总是迟迟不落。生日那天老妈说要给我打一条毛裤,细细地问我想要什么颜色,怎样的厚度。没有雪的城市,我其实并不需要一条毛裤,但我还是认真地、同样细细地一一回答。有时候这样的生日礼物并不需要真正穿在身上或者用在实处,就可以教你觉得很暖和。
另一个和礼物有关的是燕小六同学的饭票。今天终于收到了,这是六六寄来的第二拨。第一拨发于我生日的前一周,本可以成为我今年第一份生日礼物,却因为一些人力不可抗因素,遗失在不可追处。第二拨也在路上漂泊了一周,我们都已经绝望了,然后它姗姗迟来。
我不明白同样的一座城市,一封轻飘飘的信和夹在中间的三张饭票,从东向西为什么会走这么久。六六在封口处贴了张小纸片,写着:邮递员同志,您辛苦了,我代表人民感谢您,祝平安发大财。然后,括弧:拜托把这封信寄到。在这样一个什么都无法把握的年代,几片轻飘飘的纸就如此让人牵肠挂肚。同样的,也因为它的来之不易,让城市另一头的我感到弥足珍贵。
说起来我和燕小六同学还不算很熟。有一天losing在饭否上发了一个网址,我随手点开,看到燕小六的搜狐小报。这个姑娘很有趣,我觉得,于是就照着她blog上的Q号把她加为了好友。加了以后忙着手头其它事儿,便相忘于江湖好几个星期。没主动问候也没表达仰慕,反倒是小六同学隔了好久问我一句:“你怎么不说话。”我才想起来漫长的QQ名单上有这么一位主儿……Or2。
和小六没聊几句,她就说要送我一份礼物。作为远道而来的小六同学在西安的第一个网上结识的朋友,这份受宠若惊的礼物让我欢喜也让我期待。现在这份礼物,三张荞麦园的饭票,终于排除万难落在我的手里,这同样是个温暖的东西。
最后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是,在写下这篇blog的半途,我欣然发现昨夜通宵写就的六十页可行性分析报告,因为装系统前忘记转移,而像小六的第一份礼物一样杳然无踪。这就意味着一切都要重来,而这个周末,我就甭他妈再想有什么娱乐活动了。
Tags: 冬天, 温暖, 礼物, 雪
十二 14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 6人掉坑 »
下
面这些文字本来是回应
南昌豆瓣书友会活动帖的。阿本开帖发起活动之初,用Gtalk通知了我。作为不花钱又最好使的拉拉队员,我在八股公文的间隙中写了一篇裹脚布,准备回帖捧场。
不幸的是,一次误操作让这些文字灰飞烟灭。等我再次抽出精力将它们复原后,活动号召帖已经排起了长龙,不再需要鼓吹和摇旗,我弱弱的口号声也已经微不足道。所以我干脆偷梁换柱,将它们拿来填充我的blog。
在记忆中捡出温暖的书是件难事儿。就像生活中的苦痛未必见得比欢乐多,却总比欢乐刻得更深;如果要我说牵扯泪水的书目,我很容易就能拈出一长串,但是温暖的书,则令我抓耳挠腮。
我拽着头发咬牙切齿,挤啊挤啊,终于费力地挤出一本,然后又挤出小半本,接着又挤出一本,然后再半本,再一本,最后终于通畅,稀里哗啦排出一大堆。
在阿本说出温暖这两个字的时候,一个名字一下就蹦出来了。我刚写过这么一篇书评,关键字就是温暖。但是把它说出则需要勇气。在这么文学这么高雅的氛围下,如果我提出这样一本地摊读物,简直就是在烛光浪漫的西餐厅里、淅沥呼噜地抱着个大碗吃泡馍。
但是我又转念一想——不对啊,老子本来就是个粗人啊。胆大腰细、有话直说,一向是咱粗人的特色。何必藏着掖着呢?
所以,第一本书就是这个,《欢乐英雄》。一本在恰当的年纪和恰当的心境下感动我的书。不管它多么的不登大雅之堂,它始终是13岁的我的圣经。
小半本是《妞妞》。一本读时动容,读完后就不想再看第二遍的书。在妞妞死去之前,这本书是温暖的。之后的凄然则是我不想再读第二遍、也不愿再去回忆再多说的原因。
再一本是《许三观卖血记》。余华至今仍是我最喜欢的当代华语作家之一,虽然《兄弟》的下半本给这份喜爱打了折扣。在许三观之后,我开始对炒猪肝产生一种奇特的迷恋。也许是一种心理暗示,在那些瑟瑟发抖的冬日、那些萧萧寒风中,或者身体格外虚弱的时刻,每当我想起炒猪肝,身上就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就特别想去吃一盘。如果条件许可,再温上2两黄酒,嘴里砸巴咂巴的,就感觉全身都特别有力,一口气跳5楼,还不带喘气儿。
接着半本就是《兄弟》。上半部。宋凡平这个人如其名的平凡人,身上有一种巨大的人格力量。对我而言,这种普通人身上散发出的人格力量最是撼动人心。在小说中那样一个恐怖横生、寒气彻骨的年代,正是有宋,阳台防盗栏杆外已经飘起了雨。盆子在阳台的右角,雨水先落在窗前铁栏杆再顺着花草的叶脉滴到盆子的土壤里。吮吸起左平凡这样的人、有许多的张凡平李凡平在各个角落的存在,才让一个民族没有最终走进万劫不复。生活中有宋凡平,就像手耳通红的时候有一个小小的煤炉,它不动声色地慢慢地散着光热,不知不觉间,你就四肢舒展,缓过劲儿来。
又一本是《父与子》。畅响世界的四格漫画的合集。这本书同时也是大学时的舍友合送我的温暖的生日礼物。大胡子的父亲和大头儿子,这一对可爱的人儿不仅抚慰了世界大战中欧洲人民伤痕累累的内心,也穿越时空一次次将我暖热。每当情绪低落到低谷,连一点文字都看不下去,连一点音乐都听不进去的时候,我翻看《父与子》,无声的简单的画面,平淡的有趣的故事,那些父子间的真情,总能让我微微开怀。
最后的一大堆,名单很长:高等数学、数字电路、毛泽东思想概论、法律基础……在大学三年级,过完年后的新学期,我升起一堆火,将这些我早就想除之而后快的东西一把烧光,不由在初春的凛冽寒风中,爽并温暖着,揣着退学通知书畅怀大笑了。
Tags: 分享, 温暖, 读书
十二 10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鱼刺 | 6人掉坑 »
阿
本在南昌豆瓣发起了一次
读书会,关键词是温暖。这件事情本身就很温暖。在豆瓣各个小组普遍浮躁的气氛里,有人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做这样一件事情,这样一件在愉悦之后亦有所沉淀的事情,很难得。所以我特别愿意放下惯有的嬉皮笑脸,祝福这个读书会热烘烘地开展起来,并暖洋洋地圆满结束。
我向往这样的聚会。没有规则,没有绝对的主角,没有喧闹和大出风头。只是一杯热茶,一本温暖的书,一群人安静地坐着,在一起。有时候小声地交流,更多的是沉默的阅读。读累了就靠在椅子上,闭起眼睛,轻轻抚摸手中的书。抚摸本身就是一种享受,我特别喜欢抚摸书本的感觉。纸是这样柔软又坚硬的东西。那些干燥的纸张,那种特有的质感,永远是冷冰冰的电子屏幕不能替代的。温暖不仅是文字间慢慢燃起来的热度,也是摩挲下渐渐散发出的暖意。有一本书叫《你独自一人怎能温暖》,那么,我们不要独自,我们在一起。
我想这才是豆瓣这个会让人温暖的网站发起的初衷。我特别喜欢的豆瓣简介中,有这样一段话:
“口味最类似的人却往往是陌路……如果能不一一结交,却知道成千上万人的口味,能从中间迅速找到最臭味相投的,口口相传的魔力一定能放大百倍, 对其中每一个人都多少会有帮助……无论高矮胖瘦,白雪巴人,豆瓣帮助你通过你喜爱的东西找到志同道合者,然后通过他们找到更多的好东西。”
温暖就是在这样的志同道合中产生的。世界上有这样一些人,彼此间没有利益的交集,没有社会关系,甚至彼此不知道身份和年龄、过去和现在,也并不很关心。把这么一些人联系在一起的可能只是一本书、一首歌或者一部电影。就这样简单,大家走在了一起,然后相互温暖。
曾在纳木错,我和几个萍水相逢的驴友约了爬山。清晨5点,约好的十来个人中只有3个艰难地爬了起来。头天才下过大雨,加上昼夜温差,非常寒冷,我裹着厚实的藏袍依然浑身哆嗦。我抖筛子一样第一个抖出客栈大门,抬头望了望天,浓厚的乌云密密麻麻地压着。然后第二个也抖着出来了,我嘴里说:估计还要下大雨,咱还是算了吧。一面用手去指天。我们抬头看。
没有乌云,一丁点都没有。就在那一瞬间,满天的星星,清澈分明,那些星星踮起脚尖就够得着。那一瞬间我们都被雷到了,口水直下三千尺,僵硬迟钝地转头,对门里面第三个人说:快出来,快来看呀,看——
我们再抬起头什么也没看到,除了乌云。一秒之前那么真实的星空,像一场梦幻。
我想说的其实是,在漫长的生命中,这种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漫天乌云中一闪即逝的星空一样珍贵。那次在我家,西安豆瓣的聚会,二十多平米的空间塞了15个人。嘈杂,混乱,歪倒的啤酒瓶间夹杂着各种牌子的烟头,快烧干的火锅挣扎着冒着热气。气氛热闹却渐渐走向无聊,大家各说各话,彼此不相干。
然后,不知道是谁提出了唱歌。于是吉它很快拿来了,琴声响起来了。有人站着,有人坐板凳,有人席地,有人坐在楼梯上。忽然就安静,音乐成了主持人。伴着琴声我们大声地轻声地唱,或者哼哼,或者打着拍子,或者静静地听。那些熟悉的怀旧的风尘仆仆的老歌,在缭绕的烟雾和弥漫的酒气间盘旋,把每一个人都串在一起。
短暂却美好。在这个小小的爬踢中,很多人互相不熟悉,甚至第一次见面,但有那么一种玄妙的东西,你可以叫它磁场效应,也可以叫它化学反应,或者别的随便什么,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它就那样自然地发生了,并超越时间,成为记忆中的永恒。
——链接:南昌豆瓣读书会一期
Tags: 在一起, 活动, 读书, 豆瓣
十二 8th, 2007 Posted in 鱼刺 | 10人掉坑 »
在
网络文学还是个新鲜词儿的年代,有一个叫痞子蔡的红人,在一篇街知巷闻的小说里把网络上的人分为三种:放大次要性格的、变成他希望成为的那种人、变成他不可能成为的那种人。我不否认当年我也曾屁颠儿屁颠儿地追捧过红宝书,甚至攒下饭票去买了一本。当然我也不否认我相当赞同这个分类。
研究水利工程出身的痞子蔡,在搞笑的外表下有一颗冷静理智的心。按照这个冷静的三分法,我觉得自己一开始是前两种的混合。后来则渐渐地成了第四种。
标牌一样的ID很容易说清问题。我在网上比较常用的Id无非三四个:燕狂侠,结结巴巴,还有就是现在用的冷笑话和老妓。
燕狂侠多用于网络游戏中。这个名字是武侠小说熏陶的产物。也可以说是燕狂徒和燕赤霞这两个我喜欢的人物的交配品种。侠气、义气和狂气是我一直渴望自己身上有的东西。多少年来我朝这三气努力靠近。我觉得靠近这个动作本身就是很大的成功了,结果则是另一码事儿。有朝一日气冲天灵三花聚顶,那就是我的理想境界。我希望成为的人也就是这样一种境界。
结结巴巴是我最早混迹聊天室、论坛时用的ID,也是至今用的最久的。原自于伊沙那首名为《结结巴巴》的诗。那种有点狂放又有点儿小自卑的感觉,很符合我的心境。“结结巴巴我的嘴 / 二二二等残废 / 咬不住我狂狂狂奔的思维”,是一种苦于表达却不得顺畅的状态,“你们瞧瞧瞧我 / 一脸无所谓”,是一种装小坏的痞劲儿。性格中隐藏的表达障碍和痞子情结,在网络上被放大成一个叫结结巴巴的虚拟形象,这里面有我,又不完全是我。
时代在前进,人类在进步。发展至里程碑的2007年,冷笑话是丑话说在前头的狡猾,老妓则是破罐子破摔的痛快。我把冷字写在脸上,也就不怕在鸦雀无声的时候感到尴尬。最多大家相顾无言,然后厚道地谅解:“人家都说了是冷笑话嘛,不好笑是正常的。”这样我也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抒发我那些小小的低级趣味、那些神经失常的非人类语言。一个人先勇敢地把屎盆子扣在自己脸上,就再不怕别人朝你吐口水。撒泼耍赖,我简直没有比这个更擅长的了。
撒泼到最高境界就成了老妓。老妓风尘滚滚,老妓什么场面没见过,老妓豁出去不要脸,老妓都这样了,老妓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你绝对没法把一个老妓说得脸红,也绝对没法要求老妓装得像个正经人。老妓的正经都藏在破败的身体触摸不到的地方。老妓没什么追求,博大爷一笑,供一时之欢娱,如果非要追求他妈的意义,全部的意义就在于此了。别跟老妓说短暂的欢娱之后那漫长的痛苦怎么打发,这不在老妓的服务范围之内,老妓自己也还没彻底解决。
老妓基本已经接近本人的真面貌,这是网络的造就。像我这样在还没完全定性的年龄就开始接触网络的人,网络不仅是生活方式也是生活的一部分,娱乐了人也影响了人。网络让我懂得了一个人身上魅力最大的部分就是他最真诚的部分,让我学会坦率的表达和开放的心态。七年的网络生活把一个人包装起来又扒个干净,让返璞归真成为打破桎梏的第四条路。
老妓就是我,我就是老妓。生活中的老妓也是这样一脸坏笑没个正形儿,也是这样自行其是冷笑话连连。老妓这个虚拟形象所从事的撒播爱和欢娱的事业,真实的老纪也在不遗余力地干着。如果有一天你在大马路上看到一个有点坏坏的、贱贱的,让你有一点不知道是什么十分地心里面又感觉到有一些神奇的那种……那种特别想打几个耳光的人,那么恭喜你,正是在下老纪。
Tags: ID, 形象, 心境, 网络
十二 5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 猛击中大奖! »
为
这样的片子写字儿总让我纠结。写还是不写,这是个问题。像这样几乎被举世拥戴的电影,你说一万句好话也只是它的荣耀的一毛,你再怎么唱赞歌也会淹没在齐声大合唱中。作为以追求特立独行为毕生事业的装B犯,对几乎每一个人都喜欢的东西歌
子中砖瓦紧凑地接着淅淅沥沥的水滴。“滴答滴答下小雨了,种子说我要发芽,我要发芽。”记得初来时,我在小巷中穿行,功
上则是她一个人照看两个孙女的地方。本分工作外,我有个习惯——收集容器,这非职业习惯,而是生活习惯或者说爱好。爱颂德,这也太有损我的范儿了。
可谁又能管住自己的进出口呢?李白看到崔颢的先下手为强,虽然心中一凉,还是忍不住要唧唧歪歪几句。我看过那么多关于1900的影评,心中一凉二凉三凉,还是忍不住抛砖追玉。
三年前我看完这片子后腹中隆隆作响,忍了又忍终于一屁未放,三年后我不小心把它又看了一遍,感觉可以扑哧一下,因为有了新的感触。关于尽头,关于陆地海洋,这些我都不想说。我只想说说1900这个人。
众人叫他天才。众人为他疯狂。1900从拥有这个不平凡的名字起,就注定是个不平凡的人。目光、掌声和荣耀,平凡人可能终其一生都得不到的东西,对于天才的1900就像空气一样稀松平常。
但是目光、掌声和荣耀并不能令人幸福,也不长久。电影里有一个镜头让我特别难受:人们围绕在1900身边为音乐起舞的时候,有人看见了自由女神,一下子所有的人呼啦啦作鸟兽散,只剩下1900孤寂的身影。再多的荣耀也挽救不了孤独,此刻他非天才,是个可怜的被遗弃者。
天才其实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所有的天才都是异类。而再体面的异类都不会被人真正地爱。那些为1900的琴声瞠目结舌的人,在琴声终结的时候,他们也就咂巴着嘴散去。1900这样的天才更像是个宠物。人们会喜欢它、呵护它、痴迷它,但它跑到马路中间迎面驰来飞车,谁也不会扑过去用自己的身体挡住。
大概只有小号手是愿意聆听1900的内心而非琴声的人,他不理解他,但是他尊重他。他用尊重成全了1900完整的独立。我看到有人说如果他是那胖子他就会把1900敲昏然后拖下船。我想这样的想法也就注定他成不了那个胖子,成不了1900唯一的真正的朋友。
如果我们较真一点,假设小号手真的把1900弄下船了,故事将怎样延伸?我们都知道,落魄的小号手没有能力去为朋友找一艘新的船,找88个琴键和尽头。1900将无可避免被磨去棱角和平庸,落入红尘变成一个凡人。
活着,还是活得安心。这也是个问题。凡人的选择是无论如何先活下去再说,"活着"这件事情本身比什么都重要。而天才则把心灵的舒适看得更重,生死则次之。所以凡人可以忍辱,天才却情愿玉碎。每一种人都获得了他最看重的东西,说起来谁也不比谁亏。
其实我不太乐意用天才这个词儿来定义1900。天才已经被用滥了。我更愿意说1900是个ET。我们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人,想表达就开口说话。这是人类的方式。但是1900不属于人类范畴。他的手指是他的发声器官,连着他的心和眼睛。他的身体机能是人类的,他的感知和内心是ET的。
ET很神奇,但不算稀奇。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ET。
小时候看哲学入门读物《苏菲的世界》,哲学老师说,你是否想过自己或许是个火星人?你是否有一天会停下脚步,审视自己然后想:"我是一个不同凡响的存在。我是一个神秘的生物。"——我并不理解。我看着每一个人都有两个眼睛一张嘴,我无法理解这一模一样的人怎么会是不同星球的物种。
直到后来我发现人的内心比海还深,发现一个人和一个人的差异比天和地的相错都大。我才渐渐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是ET,至少都曾经是ET。我们生下来的时候如此千差万别,就像从宇宙的各个角落聚集到这个星球。我们透过眼睛看世界的角度,我们吃奶头的力度,我们尿裤子的姿势,都如此独立如此百花齐放。
我们曾经都很与众不同,鲜活跳跃。但是后来,我们被教育,被纠偏,被放入轨道。于是我们从一个个ET变成一群地球人。我们鲜活的面容淹没在人群之中变得模糊不清,一眼望去毫无分别。只有那些因缘巧合的,比如1900,侥幸(或者说是不幸?)保存了自身的独立和ET本色,成为地球人眼中的天才和异类。
差异导致孤独。葆存了差异性的ET在承受异样目光的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孤独,远超出凡人的孤独。凡人们如我们虽然也还都残留一些差异,但大致面貌八人的游乐场与难得的免费公园。将它们贯通的则是曲折的街巷,用铅笔在城市地图上标出,它们就构成一个字母,准确地说,九不离十。我们失恋了后觉得痛苦比谁的都大,我们拥抱心爱的人自认比谁都幸福。但一个残酷的事实是:每个人的痛苦和幸福都没什么区别。我们在不断重复,千篇一律。
我们丢了个性却换来了共鸣。我们借助艺术寻找通感,在人性中相交叉的部分,抹着眼泪互相慰藉,或者说,互相平衡(原来有人比我还惨啊,这下心里舒坦多了)。而被称为天才的人站在人群之外,忧郁地注视这群有些像他又不是他的物种。用他们ET的本能将那些交叉部分,提炼、放大、直抵内心。那些永远无法交叉的部分,则作为孤独的源头,令他们永远无法融入人群。他们只有躲在自己的轮船里,躲在自己的内心世界里,孤独地活着,然后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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