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 14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 6人掉坑 »
下
面这些文字本来是回应
南昌豆瓣书友会活动帖的。阿本开帖发起活动之初,用Gtalk通知了我。作为不花钱又最好使的拉拉队员,我在八股公文的间隙中写了一篇裹脚布,准备回帖捧场。
不幸的是,一次误操作让这些文字灰飞烟灭。等我再次抽出精力将它们复原后,活动号召帖已经排起了长龙,不再需要鼓吹和摇旗,我弱弱的口号声也已经微不足道。所以我干脆偷梁换柱,将它们拿来填充我的blog。
在记忆中捡出温暖的书是件难事儿。就像生活中的苦痛未必见得比欢乐多,却总比欢乐刻得更深;如果要我说牵扯泪水的书目,我很容易就能拈出一长串,但是温暖的书,则令我抓耳挠腮。
我拽着头发咬牙切齿,挤啊挤啊,终于费力地挤出一本,然后又挤出小半本,接着又挤出一本,然后再半本,再一本,最后终于通畅,稀里哗啦排出一大堆。
在阿本说出温暖这两个字的时候,一个名字一下就蹦出来了。我刚写过这么一篇书评,关键字就是温暖。但是把它说出则需要勇气。在这么文学这么高雅的氛围下,如果我提出这样一本地摊读物,简直就是在烛光浪漫的西餐厅里、淅沥呼噜地抱着个大碗吃泡馍。
但是我又转念一想——不对啊,老子本来就是个粗人啊。胆大腰细、有话直说,一向是咱粗人的特色。何必藏着掖着呢?
所以,第一本书就是这个,《欢乐英雄》。一本在恰当的年纪和恰当的心境下感动我的书。不管它多么的不登大雅之堂,它始终是13岁的我的圣经。
小半本是《妞妞》。一本读时动容,读完后就不想再看第二遍的书。在妞妞死去之前,这本书是温暖的。之后的凄然则是我不想再读第二遍、也不愿再去回忆再多说的原因。
再一本是《许三观卖血记》。余华至今仍是我最喜欢的当代华语作家之一,虽然《兄弟》的下半本给这份喜爱打了折扣。在许三观之后,我开始对炒猪肝产生一种奇特的迷恋。也许是一种心理暗示,在那些瑟瑟发抖的冬日、那些萧萧寒风中,或者身体格外虚弱的时刻,每当我想起炒猪肝,身上就有一种暖洋洋的感觉,就特别想去吃一盘。如果条件许可,再温上2两黄酒,嘴里砸巴咂巴的,就感觉全身都特别有力,一口气跳5楼,还不带喘气儿。
接着半本就是《兄弟》。上半部。宋凡平这个人如其名的平凡人,身上有一种巨大的人格力量。对我而言,这种普通人身上散发出的人格力量最是撼动人心。在小说中那样一个恐怖横生、寒气彻骨的年代,正是有宋,像我,就需要租间房子。这栋楼老太太有两层房,之前楼下住着她的儿子儿媳,不过,他们去南京工作了,楼上则是她一个平凡这样的人、有许多的张凡平李凡平在各个角落的存在,才让一个民族没有最终走进万劫不复。生活中有宋凡平,就像手耳通红的时候有一个小小的煤炉,它不动声色地慢慢地散着光热,不知不觉间,你就四肢舒展,缓过劲儿来。
又一本是《父与子》。畅响世界的四格漫画的合集。这本书同时也是大学时的舍友合送我的温暖的生日礼物。大胡子的父亲和大头儿子,这一对可爱的人儿不仅抚慰了世界大战中欧洲人民伤痕累累的内心,也穿越时空一次次将我暖热。每当情绪低落到低谷,连一点文字都看不下去,连一点音乐都听不进去的时候,我翻看《父与子》,无声的简单的画面,平淡的有趣的故事,那些父子间的真情,总能让我微微开怀。
最后的一大堆,名单很长:高等数学、数字电路、毛泽东思想概论、法律基础……在大学三年级,过完年后的新学期,我升起一堆火,将这些我早就想除之而后快的东西一把烧光,不由在初春的凛冽寒风中,爽并温暖着,揣着退学通知书畅怀大笑了。
Tags: 分享, 温暖, 读书
Dec 10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鱼刺 | 6人掉坑 »
阿
本在南昌豆瓣发起了一次
读书会,关键词是温暖。这件事情本身就很温暖。在豆瓣各个小组普遍浮躁的气氛里,有人沉下心来扎扎实实地做这样一件事情,这样一件在愉悦之后亦有所沉淀的事情,很难得。所以我特别愿意放下惯有的嬉皮笑脸,祝福这个读书会热烘烘地开展起来,并暖洋洋地圆满结束。
我向往这样的聚会。没有规则,没有绝对的主角,没有喧闹和大出风头。只是一杯热茶,一本温暖的书,一群人安静地坐着,在一起。有时候小声地交流,更多的是沉默的阅读。读累了就靠在椅子上,闭起眼睛,轻轻抚摸手中的书。抚摸本身就是一种享受,我特别喜欢抚摸书本的感觉。纸是这样柔软又坚硬的东西。那些干燥的纸张,那种特有的质感,永远是冷冰冰的电子屏幕不能替代的。温暖不仅是文字间慢慢燃起来的热度,也是摩挲下渐渐散发出的暖意。有一本书叫《你独自一人怎能温暖》,那么,我们不要独自,我们在一起。
我想这才是豆瓣这个会让人温暖的网站发起的初衷。我特别喜欢的豆瓣简介中,有这样一段话:
“口味最类似的人却往往是陌路……如果能不一一结交,却知道成千上万人的口味,能从中间迅速找到最臭味相投的,口口相传的魔力一定能放大百倍, 对其中每一个人都多少会有帮助……无论高矮胖瘦,白雪巴人,豆瓣帮助你通过你喜爱的东西找到志同道合者,然后通过他们找到更多的好东西。”
温暖就是在这样的志同道合中产生的。世界上有这样一些人,彼此间没有利益的交集,没有社会关系,甚至彼此不知道身份和年龄、过去和现在,也并不很关心。把这么一些人联系在一起的可能只是一本书、一首歌或者一部电影。就这样简单,大家走在了一起,然后相互温暖。
曾在纳木错,我和几个萍水相逢的驴友约了爬山。清晨5点,约好的十来个人中只有3个艰难地爬了起来。头天才下过大雨,加上昼夜温差,非常寒冷,我裹着厚实的藏袍依然浑身哆嗦。我抖筛子一样第一个抖出客栈大门,抬头望了望天,浓厚的乌云密密麻麻地压着。然后第二个也抖着出来了,我嘴里说:估计还要下大雨,咱还是算了吧。一面用手去指天。我们抬头看。
没有乌云,一丁点都没有。就在那一瞬间,满天的星星,清澈分明,那些星星踮起脚尖就够得着。那一瞬间我们都被雷到了,口水直下三千尺,僵硬迟钝地转头,对门里面第三个人说:快出来,快来看呀,看——
我们再抬起头什么也没看到,除了乌云。一秒之前那么真实的星空,像一场梦幻。
我想说的其实是,在漫长的生命中,这种在一起的感觉,就像漫天乌云中一闪即逝的星空一样珍贵。那次在我家,西安豆瓣的聚会,二十多平米的空间塞了15个人。嘈杂,混乱,歪倒的啤酒瓶间夹杂着各种牌子的烟头,快烧干的火锅挣扎着冒着热气。气氛热闹却渐渐走向无聊,大家各说各话,彼此不相干。
然后,不知道是谁提出了唱歌。于是吉它很快拿来了,琴声响起来了。有人站着,有人坐板凳,有人席地,有人坐在楼梯上。忽然就安静,音乐成了主持人。伴着琴声我们大声地轻声地唱,或者哼哼,或者打着拍子,或者静静地听。那些熟悉的怀旧的风尘仆仆的老歌,在缭绕的烟雾和弥漫的酒气间盘旋,把每一个人都串在一起。
短暂却美好。在这个小小的爬踢中,很多人互相不熟悉,甚至第一次见面,但有那么一种玄妙的东西,你可以叫它磁场效应,也可以叫它化学反应,或者别的随便什么,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它就那样自然地发生了,并超越时间,成为记忆中的永恒。
——链接:南昌豆瓣读书会一期
Tags: 在一起, 活动, 读书, 豆瓣
Nov 14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猫发春 | 4人掉坑 »
我
复读高三的时候,在一所寄宿学校。大食堂每天定时开饭,定时关门。有一回,上午最后一堂课,老师讲high了,黄河之水连绵不绝,拖堂半个来小时。
同学们在下面用肚子合唱,雷鸣此起彼伏,终于把老师惊动了。他望了望窗外,没看到飞机飘过,又按了按讲台,似乎也没有地
厨房,厨房真没劲随手拿了个东西是个西红柿,右手提了玻璃水壶便向阳台走去,哗啦哗啦地摇晃着玻璃水壶。附近的花鸟市震。老半天才反应过来,于是羞愧地说:都饿了吧。
同学们不说话,齐刷刷拿妩媚的眼神瞟过去。言外之意是:你猜?老师顿时感觉到一股凛冽的杀气,不由打了个冷战。
恰好老师是个新疆人,有着本地特色的豪爽与大气,当下手一挥,说:今天我请客,咱到校外馆子去吃个够。同学们立时一阵欢呼,鲜花手绢胸罩内裤抛飞一片。
接着黑压压的一大群人涌入校门口的小饭馆。板凳儿很快被先进去的人抢光,后进去的没板凳坐,就站着,更后面的连站都没地方,就骑在其他人肩上。几分钟内小小的饭馆被人肉充斥,无论在平面上还是空间上都严丝合缝。一只苍蝇在门口挤了半天没挤进去,悲愤在一头撞在门框上自尽。
饭馆老板盘腿儿坐在房梁上,乐得下巴掉到脚背。老师的声音从桌子底下隐隐传出:
“来40份拌面。”
传说中,拌面这东西源于少数民族。作为新疆的一种土特产,最地道的拌面都出自伊斯兰教徒开的饭馆。烤肉抓饭拌面,清真馆子总少不了这老三样撑门面。而拌面之所以成为人气指数最高的台柱儿,是因为拌面可以无限加面,且加面不要钱。
这种绝对管饱而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美食,做法充满了简约美。面是手工拉面,单独出锅入盘。拌的是过油肉炒菜,菜种类不一,依时令而定。早年的普遍做法是门口支一小桌儿,当季的一二三四五六种菜都切好了摆在桌上,随便你挑。挑定了抓一把,拿现成的过油肉一炒,一份拌面就出来了。
端上来的是一碟菜,一盘面。普遍的吃法是半碟菜拌一盘面,然后要一盘加面,拌剩下的菜。吃得省的人可以要二次三次四五次加面,碟里的菜也随之三等四等五六等分。曾经少数民族同胞们都比较实在,还没有被狡猾的汉族人带坏,油水总是给得很足。肉多汤浓。有时候半碟汤浇上去,就足够唏哩呼噜把一盘面消灭了。
非常简约。实际上,新疆的美味都很简约。大盘鸡算是最复杂的了,但工序也不过三道:放料,放鸡肉,放辣子土豆。同样是那所寄宿学校,因为聘请的大多是湖北的老师,所以经常可以听到老师对新疆美食这样的点评:“新疆的菜做得太糙了。”
一个“糙”字,尽得风流。在新疆吃东西,吃的不是花样和精巧,而是吃一种豪爽奔放的感觉。就像大沙漠和雪山,就像茫茫戈壁和飞沙走石,那些粗糙的景色绝对敌不过苏州园林的妙趣雅致、敌不过西湖的浓妆淡抹,但永远没人会说这景色不夺人心魄。新疆的美食之所以吃起来大快人心,多半就是因为占了这么一个“糙”字。
我长年来总是想不通一件事情:维族和哈萨做的东西,汉族人怎么也做不出那种味道来。我研究过这个,我没研究明白。
我的家乡邻着天山北麓,夏天热的时候,经常亲朋好友一帮人开着车去山里避暑。山里面游牧民族的蒙古包就像漫山的羊头一样随处可见。车随便停到一个蒙古包前,选一只羊,称了重,一帮子人就爬山去了。爬完下来,羊肉已经入盘,一半儿清炖一半儿大烤,体力极大消耗的恶狼们,三下五除二就把一只羊消灭了。
有一回我特意没去爬山,就蹲旁边看哈萨炖肉。大锅,烧开水,羊肉往里一扔。油花出来以后,泼掉浮油,再加满水,扔两把盐。然后人家就钻蒙古包玩儿去了。撂下我一个人蹲在锅旁傻看着。我还以为这才前戏呢,就一直等着高潮,结果人就一直没回来,时间差不多了,才过来把火一灭,就捞肉装盘了。
就完了?我揉巴揉巴眼睛,中间没睡着啊。这就算完事儿了?我抓了一块肉就啃,很鲜,很香,很没脾气。
这里面一定有什么不一样。我家里也没少做过清炖羊肉、抓饭、大盘鸡和拌面。但就是做不出清真的那个味儿。老爸的抓饭算是比较接近了,老妈对大盘鸡久攻不下,则干脆放弃模仿、自立门派。好吃是好吃,但感觉不一样了。
我妈在拌面上也没少下心思。拉面的手艺那是祖传,虽比不上面馆师傅把面团悠来荡去的气壮山河,但自有一番细腻精巧的擒拿功夫。每次做拌面,每个人都先报了自己想要的尺寸分量,然后我妈就在那儿不紧不慢地拉啊拉啊,你要直径3mm的就决不会给你3.5mm的,你要1m长的就决不给你0.9m的。精确无比。
然后我妈会炒好几样菜,荤的素的,各取所需。这比馆子要先进丰富多了。但我总是吃得不多,全无在馆子里的虎狼之态。我老舅倒是比我凶猛,每一回在我家都吃得满嘴流油。有一回我狂妄地对他的猴急发表了不屑,表示家里的拌面并没外面的好吃。我那一向和蔼的老舅忽然翻了脸,声色俱厉地对我说:
“记住,你妈做的拌面绝对是天底下最好吃的拌面。”
我不以为然。直到多年以后,我在遥远的没有家乡和拌面的地方,想起我妈的擒拿手,想起我妈看着我吃的眼神,才知道老舅的话是多么有道理,而我曾经多么的年少无知。
最后,让我们回到开头,回到那壮烈的40盘拌面。我想交待干净的是:那一天,同学们个个猛虎下山、血盆大口,女同学突破了尺度,男同学超越了界限,一番肉搏战惨烈又悲壮,在娇喘吁吁和狂呼过瘾声中,饭馆的储备急速告罄。我和另一个饭桶界名流,为争夺第一饭桶的荣誉,各自加了五次面,抢了三份剩菜,绷断了一条皮带。老板为成全我们的巅峰对决,最后不得不含泪去隔壁借了二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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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7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鸡毛 | 8人掉坑 »
近
来有很多认识的不认识的朋友,通过豆油,通过私饭,问我blog的背景音乐是什么。我很高兴,高兴得满地打滚。这就像挽着一个美女在街上走,引来很多眼光和口水,虽然美女未必属于我,但虚荣和成就感是属于我的。
为Blog挑选音乐,我很用心。妆点自己的小品位之外,更大的目的是分享。我的考虑是这样的:首先这音乐不能过于吵闹,它不具备攻击性,不咄咄逼人,它应该像润物细无声一样潜入,然后在细水长流中,时不时地把心儿挠那么一挠,又挑逗性地捏那么一小下,不让人心疼,但是痒痒。就这么挠啊挠捏啊捏……忽然将心紧紧握住!捶它!往死里捶!用长指甲狠命的抓、刮、挖!把那些痒痒一次性挠个够,挠得鲜血直流,却又痛快淋漓!
然后,风止雨歇了,然后开始轻轻地、温柔地揉搓,那些鲜血、那些抓痕、那些皮开肉绽,被纤细灵巧的手指一一抚平。疲惫却宁静。然后那经历了洗礼的心儿忍不住颤抖着来问我,blog里的这支曲子叫什么?
但低调内敛的我决不会轻易说出这个名字,决不会。我只能告诉你,要想知道答案,请温柔地、颤抖地、满怀激情地、边哭泣边骂娘地,点击下面这个链接……
豆瓣:《飘渺于大地,不绝如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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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 25th, 2007 Posted in 熊掌 | 3人掉坑 »
在
中国,公然谈论性话题,要么是脸皮巨厚作风泼辣的猛人,要么是喝醉了酒的疯子。很长很长一段时间,人民群众的话语权被裤腰带封
嫩芽, 奇怪的是有一盆居然挣扎着开出了红色小花,因为隔着远,没看清楚是什么花。雨滴追逐着雨滴,落在我阳台盆栽的杀在上半身以内,眼神稍往下移,就有无数雪亮的目光齐刷刷戳在背后,当场秒杀。
我历史成绩向来不高,也无意分析这种对性的压抑和隐讳是在哪个朝代开花结果,又在哪个理学家的宣扬下根深蒂固。但至少有一点是贩夫走卒都共知的:谈论性的人是可耻的。
隐讳和淫秽的,发音如此相近,开口说出来就成了淫秽,缄口不言就成了隐讳。在这两者之间,是市井中流传不息的荤段子,是隔壁王大婶和前院红脸小媳妇的交头接耳。隐秘的渠道和私密的场合,只有借助这两者人们才能畅所欲言,触及那个跟柴米油盐一样平常、却不能像柴米油盐一样言说的话题。
所以我说《伏羲伏羲》是个了不起的小说。1988年,这个时候贾平凹的《废都》还没爆炸,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仍悄无声息,改革的春风尚未吹起。这个时候刘恒以了不起的勇气,书写了性这个隐讳的话题。这属于作家的敏锐,也属于作家的胆识。
《伏羲伏羲》从一个男人的视角挖掘了性的成长。从16岁的杨天青的性觉醒(“前晌他跟着叔叔欢天喜地地进了史家营王麻子的宅院,出来的时候却揣了一脑袋古怪的念头”),到18岁杨天青对性的自我教育和茫茫黑暗中的摸索(“它不该是这个样子。它理应是这个样子。因为它不可能有比这更适宜的样子。”),再到22岁的初体验(“袭击了他的是类似于快活而又超越了快活的雷霆与风暴”),一个男孩(“他仍旧是个孩子,里里外外都是”)成长为一个男人(“他动用了不曾动用的男人的伟力,以巨大的叫声作了搏战的号角”)的历程,在一段战战兢兢的 ** 之恋中走过。对于一个男孩这是幸运,对于一个男人这是不幸。
这种成长是每一个已经成为男人的男人都熟知的,却不能说出的,刘恒把他说出来了,这是对男人的隐秘内心的自我披露,也是对雄性人类所具有的共性的一种暴光。所以我说的作家的胆识就在这里得以体现,自揭其丑永远是世界上最巨大的勇气之一,在这种勇气面前,写作技巧和文学价值都不值一提。
小说也从另一个角度揭示了男人的性的死亡。杨金山的下场是一个闹剧也是一个悲剧。当一个男人面对无法挽回的软弱和无力,面对欲望沟壑的无法填平和自尊的失落,他只能用变防盗栏杆外已经飘起了雨。盆子在阳台的右角,雨水先落在窗前铁栏杆再顺着花草的叶脉滴到盆子的土壤里。吮吸起左手的西态的手段来饮鸩止渴。杨金水和菊豆的年龄差异,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发生。这是一个伏笔,也是故事得以伸展的源头,甚至在我们从小说一开始看到杨金山将年轻的菊豆迎娶回家,我们就已经揣摩到悲剧的沉重感。
人的动物性本质总是轻易地就能操纵男人,所以男人总是身体先行,甚至用下半身代替头脑思考,所以男人的欲望总是来得更猛烈也更直接,所以当男人繁衍后代的本能与繁衍后代的能力脱节,男人的失落感也就各外沉重。杨金山的悲哀是所有男人的集体性悲哀。每一个男人都将面临无可奈何的一天,将面临脱节和失落。当这种脱节境地置于一个拥有更年轻的身体的女性面前,悲剧便顺势而生、无可回避。
还有杨天白,这个还未成为男人的准男人,是造成悲剧的诱因,也是作为道德裁判的身份进入小说的。杨天白无所不在的目光,代表着道德法庭的审视。一个男孩在未成长为男人之前,永远无法理解身体欲望的强大,也无法体会道德的虚妄。在没有成为男人之前,他唯一拥有的只是也只能是道德,他只能坚定地站在道德这一遍,以道德的名义,不是亲手却胜似亲手地扼杀父亲的生命。
我常常想,如果杨天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他是否就能够体会父亲的挣扎和无奈,进而放松对他的道德审判?但故事已经完结,这种假想也只能是一种可能性,夹杂在众多的可能性中摇曳不定。
而作为三个男人之中、也是小说之中唯一的女性,带着欲望解放了一个男孩的欲望,菊豆是杨天青的指路人,也是他的老师。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杨天青是怎样在女人的引领下完成从男孩到男人的仪式,又如何与女人共同探索出更多身体的奥秘。女性在这里更像是一个符号性的角色,她的用意在于终结一个男人同时又开启一个男人。同时又作为另一个准男人的生命源头,将男人的一生都书写尽了。
所以我更倾向把菊豆的角色意义淡化,把《伏羲伏羲》看成是一个满怀欲望的男人的成长史,一个男人的欲望与道德伦理的冲突和搏杀。这与大男人主义无关,出于作家本身男性身份,他只能揭示他所熟知和亲身能够体验的男性成长,这是客观,也是局限。一个男性作家要探索女性的内心已是不易,遑论女性隐秘的身体的欲望?男人永远无法站在女性的角度身受,也自然无法感同,反过来也一样,
《伏羲伏羲》,一个在充满禁忌的年代的跳出来的小说,在欲望不可言说的年代书写了欲望,男人的欲望。从出生到懵懂到幻灭,男人的完整的一生的欲望。
在无法脱离的社会性中,一个人的欲望如此强悍又如此脆弱。道德,道德是欲望的死敌也是欲望无法摆脱的依托。欲望踮着脚尖在道德的钢丝上小心翼翼的行走,钢丝绳下面是万丈深渊,眼睛雪亮的人民群众在两头用力挥舞着道德。想平稳地走过道德太难了。这时候欲望怎样选择?
一种方法是卧倒,向道德匍匐,紧握着它,爬行;这种姿势丑陋但却安全。
更稳妥就是挂在道德的钢丝上,虽然命悬一线,但只要不脱手,就能平平稳稳的到达另一头。
另一种是无所顾忌、放肆的奔跑,结局大多是粉身碎骨,但痛快淋漓。
但大多数的,还是像菊豆杨天青一样,在颤颤巍巍中进退两难。这是大多数人的处境,沉默的大多数,绝对的大多数。在一个性被隐讳起来的年代,欲望不是道德的对手。
走投无路的困境中,只有向深渊跳落,远离道德却成全了自由。杨天青选择了纵身一跃,这是他必然的选择也是最好的选择。他活不到人心不古身体敞开的新世纪,也无法再忍受漫长的隐忍和煎熬。他只能跳落,用另一种巨大的勇气。我更愿意把这视为勇气而非被逼无奈,是因为即使在今天,这种勇气也实在是太难能可贵了。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缺乏这样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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