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讲个故事,故事而已

六 4th, 2009  Posted in 鱼刺 | 1人掉坑 »

前有一家子人,有好多孩子,大的小的,乖的倔的,各种孩子。这些孩子的娘特别严厉,给孩子们定了好些个规矩,比如:

第一:不许说娘的坏话。
第二:娘说对的就是对的,说是错的就一定是不对的。
第三:娘问你要什么,你就得给什么。娘要你干什么,你就只能干什么。
第四:……

这些规矩很不近人情。但是娘说了:“别以为娘心狠,娘是对你们好。你们的娘是世界上最慈祥的娘,你们生活的这个家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家。其他好多家的小孩都生活在水深火热里,唯有你们是幸福的。”

孩子们很天真。娘这样说,他们就信了。他们对娘服服帖帖。娘让他们上山里砍柴,他们就去砍柴;娘让他们下乡里种地,他们就去种地。他们心甘情愿地卖力,想着娘向他们许下的那些承诺,一点儿也不觉得苦和累,心里还美滋滋的。

但是有一天,终于有一些孩子不乐意了。孩子里面最年幼、最不乖巧、最愣头青的一小撮儿,他们不乐意了。他们向娘提出了抗,随即问个老太太附近有房子出租么,热情的她告诉我她家就有待租的房子,却又警觉的问我租这处干什么。还能干什么,我议。他们说:“娘啊,凭什么大舅二舅三舅四五六七八舅,仗着辈分大,总抢我们的糖、霸我们的床、睡我们的姐妹、手里还握着皮带和枪?”

“娘啊娘,当初那个自称是我们的爹的人死后,你赶走了让我们颠沛流离、受苦挨饿的姑姑姑父,说是我们一家子的生活都会越来越好,身子会越长越壮。但现在腰带变松的都是舅舅们,我们的肚子还是这样瘪、我们的衣服还是这样脏?”

娘吓了一跳。她没想到这帮孩子里,还有这么不乖的。她摆出慈祥的面孔,和蔼地说:“你们受苦了。你们的苦处娘明白。娘会好好问清楚,会管一下这些舅舅们。”

孩子们很高兴。他们觉得自己也是小大人了,也算在家里能说上话了。他们觉得其实娘不算那么霸道,原来娘还是愿意尊重他们的意见的啊。他们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于是他们便踮起脚尖、得势不饶人地继续说开了,口水横飞,手舞足蹈。他们以为娘会为他们主持公道,把家里的不平一次都打扫。

——但是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太天真了。

听着孩子喋喋不休的抱怨,娘的脸色越来越阴沉,手开始颤。孩子们没看到,还在自顾自的叨叨着。娘忽然提高嗓门说:“够了够了,你们还有完没完了?”

孩子们不情愿了。他们跳起来哭喊,坐在地上撒娇。闹得左邻右舍都探过头来张望、全村的一家家子都跑来瞧热闹。眼看这动静越来越大,一家之长的威风扫地,娘终于忍无可忍。她脱下了裤子,抽出了皮带,把孩子们狠狠地抽了一顿。

抽完了娘把皮带一扔,和蔼地说:“孩子们啊,别怨我下手太狠,不管怎样,我都是你们的娘啊。”

于是悲愤的孩子躺在地上高喊:“你是我娘吗?你他妈还算是我娘吗?有娘这么不疼孩子,骂他打他往死里抽他的吗?你这么不把儿子当儿子、女儿当女儿,凭什么还要我们认你作娘啊?”

娘冷笑几声,转身就走了。

又过了些年,一些曾经被抽打过的孩子已经长大,变得懂事乖巧,不再闹腾。娘经过孩子们这么一闹,也吸取了一些教训,少了些霸道,多了些通融。而新出生的孩子们,不知道那些陈年往事,正玩泥巴玩得幸福。那些过去的陈旧往事,娘严令所有的孩子都不许再提起,也就渐渐被孩子们淡忘。但总有一些目光阴郁的孩子,一些无法轻易忘记的孩子,他们在夜里,在没有大人的角落,会小声地说:

“真怀念当年那些二百五、愣头青和自以为是的傻瓜啊,他们傻是傻了点儿、愣是愣了点,但要是没有他们这帮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一闹,这个家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啊。”

说完他们就竖起耳朵细细地听,生怕被娘听到了,赶过来悄无声息地揍他们一顿。

 

大声歌唱吧,用你自己的古怪嗓音

十二 10th, 2008  Posted in 熊掌, 鱼刺 | 猛击中大奖! »

—此裹脚布献给那些在人民群众雪亮的目光前无地自容的人们。

16岁之前,我还是个目光洁净、心地单纯的好少年。虽然也会跟着一群小痞子们瞎混,学着抽烟、喝酒和打架,但那都属于青春期里身体的躁动,与心灵无关。像我们这一代的,在第一次戴上红领巾时、特激动地宣誓,结结巴巴的总是说错词儿;再长大一些,特积极地写入团申请书,并且相信多少年后乘着私人飞机荣归母校、或者家家开上小轿车,都是指日可见的事情。那时候我们都特别把什么主义当回事儿,也特别把自己当回事儿。未来的工程师、科学家、文学家和百万富翁,河南的阳光照耀着我们,每个人脸上都笑开颜。

16岁的时候,我们刚刚学会个性这个词儿,但对此毫无认识。个性在我们眼里是个不安全的词儿,它意味着在全班同学的大合唱里,你正在变声的嗓子可能会显得异样而丢人;意味着同学们会疏远你、孤立你,在你背后看着你、小声嘀咕然后放声大笑。那时候我们迫切地需要融入集体,让一个更充满底气的名头儿,代替自己的身份发言——“我们四班”如何如何,我们“二中”如何如何……我们穿一样的衣服、看大家都在看的书、听大家都在听的歌、去租大家都在说好看的录像带。步子跟不上队伍就会心急如焚,别人不带你玩的时候会委屈地落泪。

有那么一种教育体制,会告诉我们整齐划一是好的、浑然一体的大合唱是最美的歌声。老师说得那么诚恳,是因为他们都是这样过来的。我们就都相信了,那么多年。有些人会长久地相信下去,并且坚持一辈子;一辈子都会积极地遵守秩序,并且自发地,成为维护整齐划一的义工:正义地挺身而出,纠正不统一的步伐,捂助嗓音怪异的嘴巴,修葺不整齐的树丛、把那些旁逸斜出的枝杈恶狠狠地剪掉。而有些人,则中途叛变了。走火入魔只需一小步,或者因为触及了某种真器、角梳、纸伞、绢扇、琉璃花瓶。厂里的集体宿舍人满为患,后来的人无处容身,像我,就需要租间房子。这栋楼老太太有相,或者因为恶灵附体,或者因为不小心读到像《1984》这样的一本书。
传说中的“反乌托邦三部曲”,我只在16岁的时候读到《1984》,在两年后读了《我们》。但这已经足以让我意志动摇、发生可耻的叛变。就是从那时候起,我的内心越来越猥琐阴暗,嘴角开始养成挂着嘲讽和坏笑的习惯。我开始敏感、多疑、不轻易相信。就像一个被哄骗的小孩发现老爸承诺过的冰棍并不存在,就像闭着眼被塞了一支冰激淋的人、忽然睁眼看到手中其实是一坨屎,我坐立不安怨念丛生。在本应该中规中矩的中学生作文里,我断断续续表达出如下与教科书相背的想法(大意):

1、“为了大多数人的幸福而牺牲个别的人是必要的”,这个观点是放屁。
2、谁的命也不比谁的命更值钱,谁的命也不比谁的命更轻贱。
3、赖宁们的牺牲属于弱智行为,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式弱智思维的延伸,是自己把自己当神了。
4、焦裕禄们的牺牲属于恐怖分子行为,是人肉炸弹的变体,是自己太不把自己当人了(一颗螺丝钉、哪儿需要就拧到哪儿?)。
5、大家都觉得对的,未必就真的是对的。
6、……

用十多年后的我的眼睛再看这些想法,难免轻浮和草率,还有些洋洋得意的卖弄。那时候我太急于从一个正面走向另一个反面,骨子里的思维方式却还是教科书式的——以为用一句话就能总结一个人或一件事情,以为世界上存在着绝对的真理。幸好我的语文老师是个宽厚的长者,他总是这样给我留下评语:作为文章是好的,作为作文是不及格的。然后给我打上两种迥异的分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同时又让我认识到现实的残酷性。人一辈子能遇上这样一个好老师是一件幸事。
其实《1984》描绘出的恐怖乌托邦,离我16岁时的现实已经很远了,但我记得看它的时候浑身发冷。那时候我还不太明白这样的寒冷源自何处,甚至还没有形成独立完整的人格,但一种动物性的本能让我觉得:这样整齐划一的乌托邦不是天堂而是地狱。一部作品的伟大就伟大在这里:它穿越历史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不是给文学院硕士作为尸体解剖的,而是给活生生的人看的。它必然击中你内心的某个地方,让你发热或者打寒颤,它与年龄无关、与智力无关、与知识无关。一个穷尽才智的小说家,或许能铸就一部聪明的作品、或者一部才华横溢的作品,但伟大的作品只能是出于对人性的洞察。

人性是什么玩意儿?一种解释角度是:在希望独立和渴求认同的矛盾间,来回徘徊——既想保持自己的独特性,希望自己与众不同,同时又害怕木秀于林、害怕无法得到同类的理解和肯定。这真的很矛盾。所以就像我们都曾做过的、或者至今还沉溺其中的那样:为了得到认同,我们迎合别人、跟随别人,努力跟别人合拍,但却在这样的努力中,感到自我正逐渐远离。在心智成长后,我们中的一些人或许会用一种自认为正确的方式,来解决这个矛盾,比如:在不伤害他人和保持平常心的状态下,把自己做好,自己独立完整了,自然会得到别人的肯定。而寒冷感,则来自一种解决矛盾的极端方式——把人的独立性完全抹掉。

就像用滚烫的熨斗压平皱褶,用抹子把水泥刮得平平整整,世界上总有些人企图通过一劳永逸的方式,让一些麻烦彻底消失。而伟大的《1984》,穿越历史又穿越16岁,总是隐隐暗示着身边的现实。生活中的一些看似与自身没有实际联系的事情,让我不断体会从《1984》开始的寒冷。“老大哥在看着你”——严厉的警告如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摇摇摆摆令人惊心——裸露身体演戏的时候要小心,老大哥在看着你!拍摄与主旋律不符的电视剧要小心,老大哥在看着你!在键盘上敲打出敏感字眼时要小心,老大哥在看着你!在街头、在闹市、在办公室、在家里,老大哥无处不在,目光炯炯地看着你。
啊,你是不是觉得恐怖又荒谬?而真实中发生的事情,永远比我们所能想象到的更荒谬。大合唱总是不允许出现一丝一毫异样的走调和变音。在互联网上,每一天都会看到有人被强悍而安全的普世价值围攻。我冷眼看着这些,就像看到愤怒的群众在街头把小偷打得半死,或者全死。群众们眼睛雪亮,斗志高昂,失声的嗓子喷吐火焰,愤怒的拳头举起又落下。鲜血在溅射,群众在联欢。加入群众无比安全,背离群众、千万只脚就会踏在你身上。群众是一个多么雄伟的字眼。

这其实没什么,真的没什么。我可以露出白痴似的笑容,波澜不惊地继续淌口水。已经习惯,这么多年了,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被打扮着、穿上整齐的制塑料的。当然,玻璃的水壶易碎。我宽容卖塑料喷小巷中穿行,寻找这稚嫩的朗读声,不一会晕头转向,随即问个老太太附近有房子出租么,热情的她告诉我她家就有待租的房水壶小贩所能给的理由,他一脸无辜:才五元钱的买卖。不过他身后的空玻服、拴上飘扬的红领巾,被捆,这非职业习惯,而是生活习惯或者说爱好。爱好是种盲目的人生态度,可能生活的客观环境培养并塑造了它。我更宁愿认为绑着、眼睁睁看滚烫的蜡油滴落。可我还是受不了,总有些人,在被捆,这非职业习惯,而是生活习惯或者说爱好。爱好是种盲目的人生态度,可能生活的客观环境培养并塑造了它。我更宁愿认为绑和滴蜡的时候,不但没有感到屈辱和荒谬,反而发出了快乐的放浪的呻吟。他们迫不及待地主动要求被拴上、被捆上,并且还热心地帮着手持皮鞭的主子去捆,这非职业习惯,而是生活习惯或者说爱好。爱好是种盲目的人生态度,可能生活的客观环境培养并塑造了它。我更宁愿认为绑别人。像忠心耿耿的牧羊狗,在羊群前后奔来跑去,狂吠着把走错路线的不乖地赶回队伍里去。就是这些奇怪的人,他们在多年的被捆,这非职业习惯,而是生活习惯或者说爱好。爱好是种盲目的人生态度,可能生活的客观环境培养并塑造了它。我更宁愿认为绑中学会了SM的享受,就以为所有人都应该以捆,这非职业习惯,而是生活习惯或者说爱好。爱好是种盲目的人生态度,可能生活的客观环境培养并塑造了它。我更宁愿认为绑和鞭笞为享受。他们甚至比手握皮鞭的主子更卖力,卖力到连主子有时候都觉得莫名其妙。当主子觉得他们的森森白牙很危险而特意多抽两鞭后,他们一面享受一面感到委屈——我可是在帮你的啊主子,你怎么看不出明明白白我的心?
我们永远都要明白,世界上存在各种各样奇怪的人类,就像我们永远都要相信,世界上就应该存在各种各样的声音。在人类诞生之前,在大森林、大草原、大峡谷和大沙漠,千奇百怪的物种和声音,在这个星球上相互聒噪、吵吵闹闹。那时候这个星球,是多么的美丽。而后人类诞生了,先跳后爬又站起来行走,挥舞斧子和吊臂,在这个越来越千疮百孔的星球上,竖起一座又一座毫无个性千篇一律的铁棒槌。而有另一些人类,则始终致力于把直立行走的生物都变成整齐划一的 ** 槌。这不仅是人类的悲哀,也是这个星球的悲哀。

世界在被异化,我们周遭的赖以生存的世界,我们内心的赖以蜷缩的世界。内外世界是双重的梦魇,充满荒谬和恐惧。四肢被束缚,身体被重压,恐惧袭来,呼吸沉重,无处躲藏,无从回避,连小拇指都动不得半分。只有惊声尖叫或者惊声尖笑,才能把我们从梦魇中拽醒。所以我永远都怂恿唱反调、怪调和跑调,怂恿各人支配个人的自由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和声音。就这样乱糟糟、充满噪音,不和谐到极点,我觉得这才是最美的和谐。

 

有没有那么一碗面会让你想起妈妈

十二 4th, 2008  Posted in 熊掌, 鱼刺 | 猛击中大奖! »

个冬天总有人在我的小窝里进进出出。来喝酒的,来打牌的,来做饭的,来蹭饭的,来借宿的,来当义务清洁工的。每次有人提议说,太冷清了,放点音乐吧,我就会放吴宁越。总是放吴宁越。我说,听听吧,他的现场感觉太美妙了。然后他们就会问:吴宁越是谁?

吴宁越啊……吴宁越是一个老粗,满嘴的“我操”和“这帮傻逼XXXX”。吴宁越是疆进酒做的几个现场录音之一。吴宁越是个吉他手和“口琴手”。吴宁越喜欢吃羊肉面,喜欢在羊肉面里面多放辣椒,踅摸(xue mo)着再放些香菜。吴宁越是个从宁夏来的西北汉子,嗓子粗粝得像大漠上的风沙。也就是这把嗓子,让我在从新疆回来的火车上、在煎熬的旅途中忍不住写下:“时间如此难过,幸有吴宁越”。

也就是今天我baidu这个老粗,才知道他是布衣乐队的主唱。其实布衣乐队我也不清楚。但他们在《疯狂的石头》唱过一首《我爱你亲爱的姑娘》,这我倒是听过。不过这些我之前都不知道。最早我只是听了一首不算是歌的歌,在疆进酒现场录的《我的祖国》。在那段短短的录音里,他骂骂咧咧倒比开口唱歌的时间还要长,满共也就唱了那么四句,还是跟观众合唱的。

就凭这一连串的我操和仅有的四句唱词,我就喜欢上了这个老粗。进而开始关注疆进酒和MicroMu。大概只是因为他的声音和说话的方式,让我感到特别亲切。他浓重的宁夏口音里有一股我熟悉的味道,那是边陲的羊肉的膻味儿,是西北干燥的风里黄土的味儿,是戈壁滩上被烈日暴晒的沙子的味儿。那样混在一起,是一种家乡味儿。

这种家乡味儿为我带来无穷的欢乐。不客气的说吴宁越的歌词并没有太多深度。就是那样唱着质朴的生活和情绪。而这种质朴本身就是最让人动心的魅力所在。他的现场是我听过的最真切、自然、放松的现场之一,充满乐趣和即兴而发。那时候我在火车上听着这些歌,就恨不得穿越时间和空间,挤到那一晚上的疆进酒去,挤在热烘烘的气氛里面,跟着大笑和欢呼、合唱和跺脚。这个家伙简直不是来演出的,就是来现场和大家一起玩的。在《小南瓜》随意篡改歌词。在《性格》里制造随性的声音。在《喝也喝不完的酒》里、半途跑到旁边跟人划拳,划到兴高采烈处琴弦一扒拉,节奏和调门都恰到好处地再次开始唱歌。在《自由的鸟》里始终有观众用口哨模仿鸟叫跟音乐相和……我真羡慕,羡慕那些在场的人。这一切都太他妈欢乐、太他妈过瘾了。

而所有那些忧伤的、欢乐的、抒情的、戏谑的歌里面,我最喜欢的始终还是那个充满边疆味道的《羊肉面》。这首歌比苍凉比不上《秋天》和《那么久》,比动听比不上《三峰》和《花》,比好玩比不上《少林奥运》,比现场的互动比不上《在你身旁》和《我的祖国》。可我就是喜欢得要死。因为我被煽动了。被里面的边疆味道煽动了。

我知道吴宁越是个边疆草民,大概没有音乐世家的背景,只有个会做好吃的羊肉面的妈妈。如果把他的那首《羊肉面》理解为一种自传,那么他就是又一个因为听到了肉啃肉、而被煽动起来作乱的孩子。一个始终没有循规蹈矩地去生活,按照大多数人的轨迹按部就班的人。我出生和长大成久失修,多是低矮红砖房,好些房子里还用着原始的马桶,属于简易的痰盂,我经过的时候常看见老人将秽物倒进河水,还在人的地方,甚至比他还要靠边。西北的几个边陲之地,甘肃、宁夏、青海、新疆……有差不多的地理环境和生存环境。所以我特别能想象出,从这样的边陲走出来做音乐的人是多么不容易。

我能想象边陲的亲戚们,那些朴实的贴近地面生活的人们,对一个跑到几千里之外不为打工、不为做买卖和挣大钱、而是去“做音乐”的人,会是多么的难以理解。甚至他们都不会说出“做音乐”这个词儿,他们也许会说,哦,那个宁越呀,跑到北京去唱歌了,好像唱出点儿名堂,但也没见他上春节联欢晚会。我想象得出。

也许事情并不是这样,但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想我能够理解。就像我能够理解在边疆的人们是怎样的生活和想象生活。在那里,人们觉得生活就是一座温暖的房子和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就是踏踏实实地找个老婆子并尽量生个男孩子。他们特别真实的生活着,以一种out的方式。他们觉得在大厂子里有一个稳定的饭碗,就是很好的事情。如果能在大单位里混上个一官半职,就是特别好的事情。他们很难理解,那些跑出去追求一些很虚的东西的人。追求那些东西,不能让房子更大甚至还解决不了温饱。“家里有吃有穿,胡跑个撒?”他们会皱起眉,摇摇头觉得不可理喻。

也许我扯远了。也许我又不自觉地想起了自己。但我总觉得如果没办法理解这些,也就无法特别清晰地捕捉到吴宁越的歌声中那些复杂的情感。那是一种难以言说的复杂。是对父母尽孝和忠于自己的坚持不能两全的矛盾挣扎。是想往另一种生活飞去、却不能被最亲的人理解的苦闷。我总在歌声中、在许多首歌里都听到吴宁越唱到:妈妈。妈妈啊妈妈,生命的源头,骄傲的源头,幸福的源头,也是挣扎愧疚的源头。妈妈,妈妈,你并不总在,却无所不在。

而你知道,不管你走到多远,都会有一晚热腾腾的羊肉面在家里的饭桌上等着你。你知道在热气后面是苍苍白发和满面皱纹,你知道这个世界上对于她最幸福的事,就是嘴角含笑、看着你吃得满头大汗的样子。

试听:http://www.douban.com/artist/micromu/
下载:www.micromu.com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了

十一 27th, 2008  Posted in 熊掌, 鱼刺 | 猛击中大奖! »

我这十年】之 1998
(引:http://www.douban.com/doulist/189911/
后来我们看到了现场的录影。那是两年之后。在北京。我和小乐窝在他的大学宿舍里。小小的电视。张楚像个走失的孩子,在舞台上晃晃荡荡。唐朝的长发像对联似的挂在两旁。窦唯吹起了笛子,何要租间房子。这栋楼老太太有两层房,之前楼下住着她的儿子儿媳,不过,他们去南京工作了,楼上则是她一个人照看两个孙勇俯冲向讴歌的裤裆。电视里雷鸣闪电。窗外急风急雨。当何要租间房子。这栋楼老太太有两层房,之前楼下住着她的儿子儿媳,不过,他们去南京工作了,楼上则是她一个人照看两个孙勇开口说“三弦演奏”,我和小乐在电视机前,跟背课文似的齐声朗诵:“何玉生,我的父亲。”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场演出中有好些人,成为一代摇滚少年的偶像:敲敲打打的刘效松和王澜,五指如飞的老5和讴歌,三杰,王勇,还有张炬。后来我们才知道这些偶像,都已经成为过气偶像。但最初,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最初的最初,我们只是捧着脑袋,闭着眼睛,一面想象演唱会上的疯狂,一面被耳塞里这种稀奇古怪的、又特别带劲儿的东西,搞得浑身燥热。

我记得在还没听那盘磁带之前,封面上的那段文案就已经把我烤得火烧火燎、菊花发烫:

“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天一样,没有熟知的偶像,没有华丽的衣裳,甚至没有人带着香港演出中惯见的哨子和萤光棒,他们空手而来,这是一个没人见过,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的演出。在没有人能预料到的状况下,这场长达三个半小时的演唱会,几乎全程陷入了不可思议的状态。红磡体育馆历来严格的规定阻止不了上万名决心要站起来的观众,他们用双手和喉咙舞动、嘶吼,他们用双足顿地、跳跃,连向来见惯演出场面的媒体和保安人员也陷入了激动的情绪中,在香港,几乎没有一场演唱会像这样疯狂。”

我看到这样的文字就像看到春宫图一样坐不住了。你要知道,作为一个在祖国边陲长大的孩子,我耳朵的局限窄得可怜。我知道我提到的这张专辑,在更早一些年,已经被一些人听得都腻了,但它跟我发生关系是出版4年之后。1998。在那之前我听过崔健,听过郑钧,听过黑豹和零点,还有一盘超载和一盘Metallica,曾被我当作怪胎撇掉。我不知道这种音乐,它跟我同时在接触的“踢死狗”有没有一腿,但我知道这种挺带劲儿的东西,它叫摇滚乐。

据我了解,很多人不喜欢这类音乐,因为它太嘈杂,噪音太大。

但是无处宣泄的过剩荷尔蒙喜欢它。被课本和训条搞得头昏脑胀的书包少年喜欢它。想要搞一点新花样、想在千篇一律的面孔中突显自己的不安定分子喜欢它。摇-滚,这两个字儿听起来就有一种特张扬特牛B的感觉,何况它又那么痛快淋漓放肆火热,那么花样百出不拘一格,跟少年那么臭味相投一拍即合。

于是我们就疯了。在电音制造出来的迷离气氛中,在暴躁的鼓击中,在嘶吼和咆哮中,我们疯了。我和小乐,这两个一块儿摇起来的小B孩儿,在放学后密密麻麻的小B孩儿堆中高唱“幸福在哪里”,在被大雪覆盖被热汗浸透的足球场上高唱“太阳你在哪里”,在全校集体大扫除的尘土飞扬中高唱“蚂蚁蚂蚁蚂蚁蚂蚁蝗虫的大腿”,在夜晚空旷无人的街道上高唱“姑娘姑娘你漂亮漂亮”。别的小B孩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我们,但我们在这种快意中自得其乐。有一种春风般的温暖,在我们地下同志式的眼神交汇中心照不宣。

这是我们的摇滚乐呀,它那么神奇美好。

虽然那时候,我们都还不知道摇滚其实比我们所能想象的还要广阔。但就是这么样一场演出,让我们知道了最好的摇滚乐永远在现场,也煽动了两个孩子造反作乱的心。一年后我和小乐在数千里之外不约而同地留起了长发拿起了吉他。两年后我们像革水,阳台防盗栏杆外已经飘起了雨。盆子在阳台的右角,雨水先落在窗前铁栏杆再顺着花草的叶脉滴到盆子的土壤里。吮吸起命同志一样、扎着辫子在北京火车站的广场上会师。在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们挤在一起,看着那场曾经仅凭声音就让我们热血涌动的演出录像,像看见了许多年不见的老朋友,春风般的温暖从他的右胳膊传到我的左胳膊。

又几年后,就像大多数的曾经的一代摇滚少年,我们各自放下了吉他剪短了头发,人模狗样地穿着衬衫去打卡上班。际遇有所雷同又有所不同。我知道小乐他终于在北京混不下去,回到了家乡,回到了我们那个边陲小地,回到了父母身边,拿着稳步上涨的工资,娶了如花似玉的老婆。每天下了班和老婆一起回父母家吃晚饭,然后又回到自己的小窝看电视。甜甜蜜蜜,恩恩爱爱。日子如温水静静流淌。

而我在另一个城市也总是混不下去,却始终硬挺着混下去。硬挺着不愿回去也丝毫不想回去,只为着我所喜欢的生活方式,充满更多变数和可能性的生活方式。我偶尔还会拨弄吉他,费力地回忆脑子里残存的几个和弦。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聆听。我冷静地面对了自己在音乐上有限的天分,并坚持着用另外一种方式跟摇滚乐发生关系。日子如断气的热水器般忽冷忽热,但总的来说也还是在静静流淌。

就是这样,一些年后,我跟小乐都不再少年。但他成为了丈夫和未来的父亲,我却成长为始终坚持重口味的怪蜀黍。

就是这样一些年后,我在豆瓣上看到一篇写得特好的文章,《这是一个亡命徒死绝的年代》(http://www.douban.com/review/1383084/)。那种春风搬的温暖又在我心里死灰复燃。我看到了你们曾经的身影也看到了我们曾经的身影。那样真挚的热爱啊我们都曾经拥有。我知道在许多年前,我们都彼此不认识,许多年后我们也未必认识,但我们都曾经在祖国的鸡头鸡尾,在各自身处的城市和小镇,冰天雪地和四季如春,为着同一样东西热血涌动。你,我,他,他们,我们,都曾这样傻不啦叽又纯真美好,这样不知天高地厚却活得起劲儿。我看到无数老去的少年各自老去,我看到无数老去的少年面带苦笑在新时代中不合时宜。像漆黑的舞台下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我不能确切认出每一个面孔,但我知道,你,我,他,他们,我们,都在那里。活生生的血肉,为着同一样东西都在那里。

那是我们的摇滚乐呀,它那么神奇美好。

那篇文章让我温暖,让我觉得自己不孤独,我真的很喜欢它。但我也真的不同意亡命徒已经死绝。我知道很多老去的少年已经俯首于现实和命运,接受被同化和纳入轨道,但我也知道总有一些老去的少年会跟我一样,还在用另一种方式亡命和摇滚着。亡命徒不会绝,摇滚它也不会死。摇滚它就是永远的好奇,永远的探索和发现,“自由的倾听、理解和创造”。4/4拍和riff会湮灭,三和弦会死去,电子合成器会在电子琴的尸体上萌生,效果器总有一天会消亡。但摇滚乐不会死。它所蕴含的精神不会死。永远的好奇和创造不会死。而好奇不死,亡命徒就永远不会绝迹。

所以我还会去寻找、去发现和聆听,去不断地关注新的音乐和音乐人,去跟小我好多岁的loli交换收藏和心得,去不耻下问并跟风。世界那么大,音乐那么丰富,好听的声音永远没有尽头。我的好奇心未死,我的探索欲未死。这是最根本的所在。也许我耳朵里的声音不总那么嘈杂,也不总那么动听。但噪音和嘈杂永远也不会是摇滚的本质,也不是摇滚唯一的形式。它们代表不了摇滚乐,也代表不了我。只有好奇心和勇气会长存,像活生生的血肉,始终都在那里。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了。再过10天,我就将成为一个二八佳人。所以我觉得我可以为我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有些人也许会在青春的荷尔蒙消褪之后,厌弃自己曾经的选择,摆出理性的姿态,说出一些“当年轻狂、少不更事”之类的P话。但我永远都不会为自己的选择后悔。我也特别烦某些人所谓“其实是音乐选择了我”这一类的说法。我觉得那是不负责任的说法。这是我们的选择,自己的选择。你怎能将责任推卸出去?就是我自己选择了摇滚乐,选择了永远好奇和自由倾听,选择了这种不安分的状态,和在路上的勇气。也因此承担老大不小还不靠谱的美誉,我一点都不后悔,并如你看到的一样,为此沾沾自喜。

我想我应该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了。所以我觉得我可以为下面说的这些话负责。我想说:摇滚是不死的,亡命徒也是不会死绝的。至少在我挂掉之前,亡命徒就不会死绝。我从少年摇成了青年,我还要从中年又滚到老年。Loli总有一天会变成妇人,但怪蜀黍一直都会是怪蜀黍。我要像老Iggy Pop一样摇到五十多岁,要永远摇滚下去,即使挂着满脸的褶子和满头的白发,也愿涌向最嘈杂最吵闹的去处,一把老骨头挤夹在年轻的身体和汗水中间,扯着破败的嗓子、玩老命地POGO。
 
 

 

每个人都是无可开脱的背叛者

十一 25th, 2008  Posted in 熊掌, 鱼刺 | 猛击中大奖! »

晨1点,这样一部片子让我纠结。本来我想看一部紧张刺激的动作片来提神,但事与愿违。没有生猛火爆的场面,没有跌宕起伏的动作,没有别开生面的特技。除了30个人肉炸弹的结局巧妙得值得一赞,连情节上也几乎没有什么悬念。男主角Samir脑后的反骨几乎是毫不遮掩。甚至连大反派都死得那样窝囊,没显出什么雄才干略,就被砰砰两枪放翻。但是我想了又想,还是给了这部片子四颗星。

也许只是因为这部片子里有很多发人思考的对白。在那些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处,就像夜空里零零散散的星,隐约却坚定地发散光亮。而只有当你抱着一种愿意去理解宗教的开放心态,你才能体味到这只言片语间的微妙。就像当追捕Samir的特工描述他眼中的恐怖分子,他这样说:Samir是个虔诚的穆斯林。而坐在他对面的母亲说:不,他是个穆斯林。仅此而已。在这前面,不需要加任何的形容词。

这是对穆斯林最好的赞语,也是对宗教最真的理解。这样一部不做作、不故弄玄虚、布局四平八稳、而故事推动又合情合理的片子,在很多方面颠覆了美国反恐怖电影的套路。它是一锅始终没有烧开的水,没有沸腾的激烈,却有温热的情怀。与以往的美国英雄主义大片不同,恐怖分子在这里面不那么狰狞,没有长着一张看着就不像好人的脸,胸襟坦荡得简直像英烈志士。而男主角Samir也并不是一个为宣扬和教化而塑造的英雄,不是所谓的英勇的美国公民。他并不是为美国而战,而是为内心的信仰而战。

我并不想深究美国式英雄的荒谬,也不想提霸权主义的可笑。美国人的世界警盆花草。时节还没完全来到,有三盆依旧秃着枝丫,另外三盆冒出嫩芽, 奇怪的是有一盆居然挣扎着开出了红色小花,因为察情结,需要他们自己去反思。就像恐怖分子Omar说的:美国人忘记了,他们曾经在英国人眼里也是恐怖分子。而当自命为正义化身的美国特工Carter说:为了胜利,必须做出一些牺牲。Samir笑了。他问:你知不知道你说的话像谁?Samir指的是Omar。所谓的公理和正义的界限,在这里模糊。白脸的Carter和黑脸的Omar,都这样说:为了胜利……是必要的。

而真正必要的,也许是追问自己:原本的目的是什么?在追寻目的的过程中,那些在各自的立场上、都坚信自己正确性的人,是不是不自察地违背了初衷?

我妄自揣测,也许会有很多激进的美国人,在看完这部电影后会指责导演毫无立场。看上去差不多也就是这样。在这样一部没有为正义和所谓的公理定性的片子里,坏人不像坏人,而好人也不不像好人。如果这样一部电影映照我国国情翻拍出来,在我们这个和谐社会必然不会被审查通过。这就是我国国情下的Political Correctness(政治正确)。而什么又是真正的正确?——这是个罄竹难书的宏大命题。

如果把一个美国神父和还没爆的人肉炸弹关在一个屋子里讨论这个问题,他们可能会吵上三天三夜。如果把一个砸家乐福的爱国青年和一个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关在一个屋子里讨论这个问题,他们可能会掐着对方的脖子双双殉情。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正确。每个人都坚持每个人的正确。正确啊正确,正确这个东西本来是个美好的追求,但也就是它让这个世界充满了纷争,让这个世界始终不能远离战火和流离失所。有时候我甚至会怀疑,追求正确到底是不是正确。但这样很容易陷入虚无。我只有强迫自己,不要在这个想法上走得太远。

也许正确就是不要走得太远。就像Samir质问Carter:你还想走到多远?大概每个人都想走得远一些,而走得太远往往就会走到极端。所以人需要时常停下脚步来看路和纠偏,需要日三省吾身。我现在常发现,自己的思路总在向中庸之道靠拢。很不幸,在没有外界参照的情况下,我无法判断这是历经波折后的返璞归真,还是中国人根子上的儒家教化在发散它的潜作用。但不管怎么说,不论是对于黄脸还是白脸黑脸,极端是不好的。而“克服诱惑,正确地生活,才是伟大的圣战”。

同样不幸的是,我是个惭愧的没有信仰的人。是个没有归宿和终极仰望的人。但我自有我的坚持。我至少坚信一点,不管是基点之间距离没那么均匀分配,中间的社区相对密集,是嘈杂的闹市。如果有时间,哪怕你走马观花也能淘到一些像样的玩意,督还是伊斯兰,是佛陀还是共家就有待租的房子,却又警觉的问我租这处干什么。还能干什么,我是当地民间工艺品厂的业务员,我的职业是积极地在城中产主义,总有一些东西是殊途同归、可以握手言和的。比如水是一定要喝的而屎是不能吃的,比如和平是好的而暴力是可耻的,又比如真主所说:If you kill an innocent people, it's as if you've killed all mankind。真、善,还有美,这三个字眼,不管它们会被如何涂抹和利用,但它们应该是一切宗教最初的宣扬和本意。

回到这部电影,大概它的本意,就是在不愠不火中悄然向你发问:你的本意是什么,而你在做的又是什么?当然,作为一个远离人肉炸弹也远离美利坚的中国人,我大可以隔岸观虎斗。我可以戏谑地想,若美国人听到Omar对所谓美国式正义无可辩驳的谴责,他们会怎样的哑巴吃黄连。我也可以堂皇地指责,激进穆斯林在维护信仰的路上却与信仰的真义南辕北辙。但这样的问题最怕引火烧身。当我恍惚间不小心这样追问到自己,我又能如何做到坦然磊落、面不改色心不跳?

大概用Traitor作为片名,不仅仅是指Samir在开始的伏笔中被误认为美国公民的叛国者,也不仅仅是指真器、角梳、纸伞、绢扇、琉璃花瓶。厂里的集体宿舍人满为患,后来的人无处容身,像我,就需要租间房子。这栋楼老太太有相浮出后、Samir被当做穆斯林的背叛者。正如Samir在最后关头对Omar所说:那些以真主之名行事的人,才是穆斯林真正的背叛者——这也是一种超越宗教的正确。对穆斯林是这样,对任何有信仰没信仰的人来说都是这样。而我之所以喜欢这个以“背叛者”为名的电影,就因为我觉得它超越了假模假样的英雄主义,同时也在对宗教探讨的同时,超越了狭义的宗教。

虽然很遗憾,它不能够成为经典,它点到了很多却缺乏一些点透的力度,但在引发思考这一点上,它仍不失一部出色的电影。没有立场,恰恰就是它坚定的立场。对本意和内心的发问,才是它最大的意义所在。背叛者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人,而又指向每一个具体的人。无论身处在东方的哪一边,每个人都可能会是背叛者。是本意和初衷的背叛者,是清白良心的背叛者,是自己的背叛者。无论是你还是我,都不可开脱。

而唯一的自救,就是圣战。“克服诱惑,正确地生活”。伟大的圣战不会发生在惊心动魄的地方,却能发生在平凡却踏实的生活。